最新/新青安解套!不受72-2限制、回溯自9月1日生效 嚴禁銀行搭售壽險商品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5-09-11 19:01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行政院4日宣布,自今(114)年9月1日起銀行辦理新青安貸款的撥款案件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以確保無自用住宅民眾的購屋權益 為落實協助無自用住宅民眾購買自住房屋的政策,並同時考量銀行辦理不動產貸款的風險,銀行依據財政部所定「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核貸的撥款案件,自114年9月1日起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有關「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的總額。相關解釋令金管會業於114年9月4日以金管銀國字第1140272984號令發布。

因為「房貸荒」,也讓新青安專案「形同虛設」,當初政府因好意而推出新青安嘉惠首購族,但這陣子陸續發生許多首購族「貸不出款、排撥期大為拉長,引發交屋糾紛」,地產業人士提醒政府務必要拿出政策的兌現能力並安定市場,而不是任由辛苦購屋的首購民眾「自生自滅」,而導致購屋糾紛等問題。

行政院宣布,自今(114)年9月1日起銀行辦理新青安貸款的撥款案件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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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次將新青安排除於《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中央盼擴大新青安貸款量能,有助緩解青壯年族群購屋申貸排撥的等待時間,保障購屋自住民眾申貸權益。另外行政院指出,主管單位將要求銀行不得以購買房貸壽險商品,做為貸款的搭售條件或於貸款過程中不當勸誘。

金管會前已要求各銀行貸款額度應優先提供民眾「首購」、「自住」及「已承諾」的房貸案件,對放款償還回收的額度,優先支應前揭案件貸款,並建立購置住宅貸款流量控管機制,及督導銀行公會設置「銀行購置住宅貸款資訊揭露專區」提供各銀行諮詢及申訴窗口以利民眾查詢。而考量部分銀行因配合政策辨理各項自用住宅貸款,致依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計算的比率偏高,民眾向各分行申請辦理自用住宅貸款時,銀行多以額度受限等理由無法受理。

經跨部會協商並取得共識,考量財政部針對「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已要求公股銀行強化各項徵審措施,包括新增借款人限貸一次的規定,並持續督導公股銀行全面檢視相關貸款管理機制,落實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以確保依「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辦理的貸款,符合購屋自住的政策目的。

金管會提醒民眾於辦理購置不動產貸款前,應審慎評估自身財務狀況,並建議預先做好相關規劃:

一、銀行辦理房屋貸款皆需依授信5P原則,就借款戶資歷(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償還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未來展望(perspective)等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核貸及相關核貸條件。而即使屬於上述幾類房貸案件,仍須通過銀行的審核,才能獲得貸款,或是核貸條件與預期不同。

二、銀行核貸後可能會依該行資金期程安排撥款時間,有貸款需求的民眾宜考量交屋期程,預留時間。

三、另銀行鑑價金額與實際購屋的成交金額可能不會相同,因此取得的貸款金額可能與預計不同,也請民眾預為考量。

金管會重申,銀行應建立妥適的金融商品銷售文化及法令遵循制度,辦理房屋貸款業務時,不得以購買房貸壽險商品做為貸款的搭售條件或於貸款過程中不當勸誘,金管會將透過日常監理及金融檢查,督導各銀行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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