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土地分區運用 內政部同意鬆綁自治

記者彭康盟/連江報導 2012-08-09 03:22


連江縣長楊綏生日前率領工務局前往內政部營建署都委會參加會議,強力表達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因地制宜的訴求,都委會審議通過,同意馬祖可另行研議制定全縣適用的自治條例,讓馬祖地區特殊的發展條件不再受限全台灣一體通用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限制。


內政部營建署都委會針對「變更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進行審查指出,該縣因特殊之自然地形環境及發展背景,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部分,與台灣本島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有所差異,擬另案研議擬訂全縣適用之自治條例,爰本次通盤檢討擬針對變更內容有新增之部分調整變更,餘擬續依原條文規定辦理,經小組委員充分討論,建議同意連江縣政府意見。

民國78年起實施都市計畫,馬祖地區因為長期生活形態和地形地貌與台灣本島地區有很大的不同,在土地使用分區與容積、建蔽率等限制之下,讓馬祖地區許多建築變成違建。楊綏生表示,本案的通過是馬祖地區土地使用管制的重大突破,將讓馬祖的土地分區運用將有機會更符合實際需要,工務局則表示,未來自治條例通過後,四鄉五島都可以受到此一條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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