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租屋族注意!內政部宣布,9月30日起民眾如果遇到租屋糾紛,可向內政部提供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法律訴訟扶助服務」申請免費法扶服務,透過司法途徑爭取租屋權益。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為協助領有租金補貼的弱勢租屋民眾權益,房客若遇房東以強制搬離、提前解約或苛扣押金等方式迫使其放棄合法權益,且經調解或調處仍無法解決者,自9月30日起,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法律訴訟扶助服務,減輕民眾訴訟費用負擔。
內政部指出,為了讓租屋民眾在面臨租屋糾紛時能獲得正確法律知識,自去年8月起已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推動「住宅租賃糾紛電話法律諮詢服務」,提供專線 412-8518(手機撥打請加02,接通後轉2再轉6),由專業律師即時提供意見。截至2025年8月底,已累計服務5,164件,平均每月近400件。
內政部說明,此次新增的訴訟扶助主要是針對領有租金補貼的租屋民眾,只要具備2條件,分別為「近2年內經主管機關審核符合租金補貼資格」(須提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發的租金補貼核定函);以及租賃糾紛「經調解或調處仍無法解決」,符合這2項者均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申請方式採預約制,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住宅租賃契約、租金補貼核定函,以及調解不成立或調處紀錄證明,經審核通過後即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