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兒子還500萬房貸 竟因少「1動作」遭罰25萬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5-09-26 17:41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父母好心幫子女繳房貸,恐不慎踩到贈與稅紅線而挨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若無償免除或承擔他人債務,該債務將被視為贈與,須課徵贈與稅。

父母好心幫子女繳房貸,要留意贈與稅的問題。示意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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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父母如果以自身資金幫子女繳納房貸,不論是本金或利息,子女皆因此獲得財產利益,效果與直接贈與現金或存款相同。若與年度其他贈與財產合計後超過免稅額,依法就必須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舉例,甲君在2023年賣掉不動產,總價2000萬元,其中500萬元直接撥付給銀行,用以清償兒子乙君的貸款。但甲君未申報贈與稅,經國稅局通知補報後,仍未於10日內完成。最後,國稅局以代償金額500萬元認定為贈與總額,扣除免稅額244萬元後,補徵應納贈與稅25.6萬元,並加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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