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日前一位媽媽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PO文表示,兒子要她贊助500萬元買房,還打算把房子登記在岳父母名下,並讓他們同住,更誇張的是,兒子還要求自己「別來」,令她心寒不已。
這名媽媽不知不覺變成「幫親家買房」的案例,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臉書粉專發表看法,感嘆「媽媽不是提款機,愛不是理所當然」,同時也也給兒子6點提醒:
一、媽媽沒有贊助500萬元買房的義務,請多愛媽媽一點
蘇家宏表示,不是每一個媽媽都有「能力」或「意願」贊助兒子500萬元買房,就算之前媽媽在姊姊結婚時贊助500萬元買房,但法律上並不代表必須要贈與兒子500萬元買房。
二、要孝順岳父岳母,但千萬別忽略愛你的媽媽
用媽媽的錢買房登記岳父母名下,還跟媽媽說「妳就別來了」,有沒有考慮到住的房子是誰出錢贊助才買到的?未來如果跟太太有吵架,岳父岳母會站在你這邊,還是媽媽會站在你這邊?「忽略愛你的媽媽,等於失去了未來的靠山」。
三、房子買岳父岳母或太太的名字,對你沒有保障
若婚後買房用岳父岳母的名字,在法律上房屋就是岳父岳母的,往後如果跟太太吵架,沒辦法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是何人要搬出去?你在法律上有權利住在房子內嗎?
四、如果不顧慮自己的權利,也要呵護無怨無悔愛你的媽媽
媽媽贊助你500萬元,你也因為愛太太,把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未來房屋貸款也認真背負著,但請別忘記在你的婚姻中,媽媽贈與你500萬元買房,但完全沒有任何獲得,還被你沒有尊重的對待,千萬不要把媽媽的好視為理所當然,未來你的孩子看待你對待父母的行為,是不是也會孝順你?
五、如果惹怒媽媽,媽媽可以立下遺囑給你「特留分」
如果一直傷了媽媽的心,讓她覺得應該給孝順的孩子多一點遺產,媽媽可透過遺囑,把重要的資產給其他兄弟姐妹,保留「特留分」給你,也就是你原先可以分到的一半遺產,法律上絕對沒有問題。
六、不要有了太太就忘了娘
「陪伴」是最簡單卻最珍貴的智慧,金錢上的幫助是一時的,陪伴與關心才是長久的。無論工作多忙、生活多緊湊,記得常回家看看媽媽,因為她要的幸福,就是和你在一起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