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傳統觀念重男輕女導致子女間遺產繼承不公的事件仍頻頻出現,一名小資女在Dcard上發文表示,父親過世後媽媽和哥哥偷偷替她辦理拋棄繼承,錢和房子全由哥哥拿走,還揮霍殆盡,撫養媽媽的責任又落到她肩上,讓她壓力極大,雖然不想再繼續給媽媽錢,但又擔心被提告棄養,不知該如何是好。
律師顏紘頤在臉書上撰文表示,類似的案件其實很多,但每當他問這些苦主,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母親偽造了她拋棄繼承或分割協議的文件?答案通常是沒有。即使有,好幾位女兒也擔心地問,如果提告,會不會讓母親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讓他無奈能提供的協助不多。
顏紘頤表示,遺產繼承如果沒有遺囑,通常會依照分割協議來辦理。分割協議是契約,所以只要所有繼承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了,不管是去銀行或者是去地政機關辦理繼承,機關認定的就是蓋了印鑑的分割協議書,不然就是全部繼承人都要到場,這時候,要辨認印鑑到底是不是本人的,靠的就是印鑑證明。
所以當父母過世後,兄弟姊妹說:「繼承的事情我來辦,你們把印鑑和印鑑證明交給我吧」,若擔心拒絕後會讓雙方撕破臉,什麼措施都沒做就交出印鑑和印鑑證明,等於就是把遺產如何分割的決定權交給了手足。
該如何自保?顏紘頤建議,先與手足寫好一份白紙黑字的分割協議,約定好遺產如何分配,手足如果沒有按照分割協議去辦登記,把遺產大部分分配給自己,就會有詐欺或偽造文書的問題,甚至被黑心的手足拿去替自己聲請拋棄繼承,都還有機會翻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