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為提升台北市私立住宿長照機構量能及品質,減輕住宿長照機構負擔,台北市衛生局訂定「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補助私立住宿長照機構要點」(以下稱補助要點),每間機構最高可補助新臺幣2,400萬元,鼓勵民間投資新設住宿式長照機構,共同提供台北市長照服務。
根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22條規定,私立住宿式長照機構必須以長照機構法人設立,之後可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向市衛生局申請籌設許可,並在取得籌設許可並完成建置後,依同法第12條規定,提送相關文件申請設立。
北市衛生局指出,由於台北市地價、租金及長照人力成本高等問題,台北市衛生局訂定本補助要點,以補助方式減輕民間業者辦理住宿式長照機構負擔,新設立每床最高可補助新臺幣24萬元,每家機構補助床數最高為100床。
符合申請資格業者提報申請計畫書,經審核通過,取得住宿機構設立許可或擴充床位許可後可申請第1期款,並於機構收住住民1年且經住宿式機構評鑑通過後一個月內申請第2期款。
台北市已有3家長照機構法人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凡符合資格的民間單位歡迎踴躍申請投入長期照顧服務。有關「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補助私立住宿長照機構要點」內容及相關資訊可參閱台北衛生局官網,或撥打台北市衛生局1999轉187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