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交通安全月」推動交通執法、道安宣導 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0-10-29 14:47

推動交通執法與道路安全宣導,11月訂為「交通安全月」。

據統計桃園市近三年(106至108年)11月份交通事故件數較其餘月份均有上升趨勢,且往年11月至翌年3月份,時值尾牙、春酒旺季,依民俗節慶慣例,民眾歡聚常飲酒助興,加上該時節易因天候不佳影響路況,肇事機率因而攀升;為此,桃園市警察局與交通局、教育局及各相關局處合作,將本(109)年11月訂為「交通安全月」,整合教育、工程和執法等層面,共同推動交通執法與道路安全宣導,提升民眾對於交通規則的認知,養成優質的道路交通文化,全面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為改善本市道路交通事故死傷程度,桃園市警察局特與市府各局處合作,將11月份訂為「交通安全月」,並由教育、工程、執法等項目著手,期能建立「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

一、 教育方面:深入校園利用各式集會場合,辦理機車、行人路權等交通安全宣導;並安排時段派遣講師針對本市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主任、教師,培養交通安全相關知能,使學生從小養成良好交通安全觀念及用路習慣。

推動交通執法與道路安全宣導,11月訂為「交通安全月」。

推動交通執法與道路安全宣導,11月訂為「交通安全月」。



二、 工程方面:協同交通局、工務局、水務局、捷運局等工程單位,事前妥適審查重大工程交通維持計畫,並督同各分局加強檢視轄內重大交通工程路口、路段,標誌、標線、號誌設置是否合宜,及時通報相關單位處理。

三、 執法方面:持續加強取締各項惡性交通違規,以闖紅燈、酒駕、超速、併排停車及行人違規為取締重點,並分析本市易肇事路段、路口及時段,加強勤務部署,提高見警率防制事故發生。

桃園市警察局表示,交通安全工作的推動必須由傳統的執法手段,進化到防範事故於未然的交通風險管理,除了藉由「分眾、分齡」之多元交通宣導,加強高齡者及學生族群交通安全觀念外,近來桃園市內各項重大交通工程陸續施工,也要求員警執勤時如發現有工程圍籬影響用路人視線或動線情形,則立即反映權責單位(交通局、捷運局)之專家研議改善,期能不僅透過執法手段,而是從根本解決交通事故發生問題,建立合理合宜之道路環境,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推動交通執法與道路安全宣導,11月訂為「交通安全月」。

推動交通執法與道路安全宣導,11月訂為「交通安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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