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發函要求更正中火處分 中市府:前所未有、匪夷所思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20-02-19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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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迫使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使用量減至1104萬公噸以下,台中市政府多次告發違規罰鍰並廢止中火兩部機組許可證,中火對此提起訴願,結果「尚未出爐」,環保署卻在此時發函要求市府更正處分。對此,市府環保局表示,此舉前所未有、匪夷所思,市府深表遺憾,籲請中央正視中部民眾健康。

中火生煤使用量去年超過年使用量1104萬公噸的上限,經環保局依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11月29日、12月14日兩次稽查、處分並限期改善後,12月23日第三度複查,仍繼續超量用生煤,違規情節重大,市府依法行政廢止中火二號與三號兩部機組許可證。中火提起訴願,但在訴願結果尚未出爐時,環保署竟率先發函市府,指市府對中火的撤照處分違法,並限5日內更正處分。

環保局表示,該案已進入訴願審議程序,中央的公文命令儼然已侵害訴願審議委員會的獨立審查權限,與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等相關規定不符,且有影響訴願決定之虞。

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19日也舉行記者會,抗議環保署為汙染源發聲,請中央勿打擊中市府對減煤所做努力,並促請中火落實生煤減量改善空品,市府感謝議員為台中市民發聲,並期待各界共同支持市府減煤立場。

環保局說明,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規定,利害關係人對行政處分適法性及妥當性的救濟,應循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因中火對於環保局所為行政處分已提出訴願,目前正由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理中,應待訴願決定的結果,再依程序辦理後續相關事宜,籲中央應尊重正當程序裁決結果。

環保局指出,中市核發的許可證內容已明確要求中火必須減煤四成,其身為國營事業知法犯法,竟然超量使用生煤,市府基於保障市民健康依法執行,但中央一紙公文,要求市府撤銷廢止2張許可證的處分,恐讓中火再度火力全開,再度威脅民眾健康。

環保局強調,中火是全國最大發電廠,近期在中市府團隊努力督促下,中火減煤已初見成效,空品也較往年改善,呼籲各界不要忽視中火燃煤對中部民眾健康的威脅,既台電已對相關處分案提起行政救濟,應透過訴願或訴訟等正當程序認定才符合法治並維護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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