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對台26條 民進黨:措施越多騙越多 國民黨:非矮化前提樂見其成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9-11-04 17:15

中國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6條措施)。(圖/CCTV中文國際YouTube)

近年中國對台政策常玩兩面手法,一方面加大、加強力道,阻擾台灣的國際參與與國際能見度,但又釋出一連串優惠措施,營造對台友善的情況。今(4)日中國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對台26條措施),內容包括台資企業可按市場化原則,參與大陸5G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測試和網路建設;歡迎台灣運動員赴中國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台灣民眾可在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等。對此,執政黨民進黨回應中國對台26條是措施越多騙越多;在野黨國民黨則表示,在非矮化台灣的前提下樂見其成。

針對中共國台辦、發改委公布的「26條措施」,民進黨回應如下:

一、 措施越多騙越多:繼中國去年祭出「對台31項措施」,但成效不彰後,如今於台灣大選前再次放出所謂「26條措施」,企圖拉攏台灣投資。民進黨政府之前已經一再提出警告,中國正有計畫性地介入台灣選舉,各界應該提高警覺,在台灣選前釋放出這26條措施,是中共的司馬昭之心,連國中生都不會上當。經濟部投審會今年統計,即便中共祭出「31條」,2018年台商年赴中投資較2017年同期減少8.2%;赴中國工作和求學的台灣民眾也在逐年衰退。打鐵自身卻不硬,所謂的「優惠措施」完全不敵中國嚴重衰退的經濟環境。

二、 香港作為前車之鑑: 1997年香港回歸後,中共同樣曾企圖透過各種優惠措施,為收買香港人,給予香港人民和中國人民的同等待遇和各種經濟優惠,但實際上,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如今已是優惠盡失,弊多於利。我們殷鑑香港的「一國兩制」現況,對於香港政府聽命中國,不斷對人民暴力相向感到怵目驚心,完全無法接受,也不容許中國複製這樣的命運在台灣人身上。中共想要把香港那一套「一國兩制」下的「同等待遇」複製在「台灣方案」上,台灣人民不可能上當。

三、 一字一句還是一國兩制:中共在國際上處處打壓台灣參與的國際社會,封殺台灣專業人士的交流和比賽,壓縮台灣國際空間的行徑,完全是惡霸行為。在台灣大選前突然要提供外館協助,也未曾和我國官方有任何正式協定。此舉無異是將台灣人民當成中國人民的一部份,極度輕蔑與不尊重的行為,我們感到非常不以為然。中共在大選前釋放26條措施,一字一句只想把台灣鎖進「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框架中,台灣社會自有判斷。

相較於民進黨的回應,中國國民黨則表示,只要是有助於提升人民福祉、企業權益,且不影響國家安全的兩岸政策,相信社會各界都會表達歡迎。國民黨認為,唯有雙方執政當局不斷累積善意,才是維繫兩岸和平發展的不二法門。

國民黨強調,樂見26項措施涵蓋了台灣企業與人民同等參與的服務及便利措施,但若其中有任何矮化中華民國主權的作法,則一定堅決反對。國民黨希望兩岸雙方彼此都以民生為重,不要因一時的選舉考量,傷害兩岸人民的權利與利益。

國民黨表示,為保障兩岸企業與人民的相互權益,雙方應該透過授權的管道積極溝通、對話。國民黨鄭重承諾:2020重新執政後,必定儘快恢復兩岸兩會制度化的協商機制,維護台海和平穩定,保障兩岸人民及企業的福祉和權益。

中國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發表的對台26條措施,其全文如下:

一、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

1.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示範應用體系建設,可同等參與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建設。

2.台資企業可按市場化原則參與大陸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測試和網路建設。

3.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大陸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和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循環經濟項目。

4.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投資航空客貨運輸、通用航空服務,參與符合相關規劃的民航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建設,開展諮詢、設計、運營維護等業務。

5.台資企業可投資主題公園,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建設。

6.支持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台資企業集中地區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

7.鼓勵各地根據地方實際,為台資企業增加投資提供政策支持。

8.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向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申請擔保融資等服務,可通過股權託管交易機構進行融資。允許台資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9.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享受貿易救濟和貿易保障措施。

10.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等工具,保障出口收彙和降低對外投資風險。

11.對從台灣輸入大陸的商品採取快速驗放模式,建立有利於規範和發展第三方檢驗鑑定機構的管理制度,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科學、穩妥、有序推進台灣輸入大陸商品第三方檢測結果採信。對來自台灣的符合要求的產品實施風險評估、預檢考察、企業註冊等管理,推動兩岸食品、農產品、消費品安全監管合作。

12.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參與行業標準的製訂和修訂,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

13.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可以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

二、為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

14.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

15.台灣同胞可申請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可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項目。

16.台灣同胞可同等使用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提供的交通出行等產品。

17.試點在福建對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使用大陸移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

18.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購房資格方面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19.台灣文創機構、單位或個人可參與大陸文創園區建設營運、參加大陸各類文創賽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台灣文藝工作者可進入大陸文藝院團、研究機構工作或研學。

20.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同胞可申報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

21.在大陸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同等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項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專業工作業績,在台灣地區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同等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

22.台商子女高中畢業後,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以在大陸參加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

23.進一步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

24.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

25.歡迎台灣運動員來大陸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積極為台灣運動員、教練員、專業人員來大陸考察、訓練、參賽、工作、交流等提供便利條件,為台灣運動員備戰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杭州亞運會提供協助。

26.台灣運動員可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聯賽,符合條件的台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亦可參與大陸相關職業聯賽。大陸單項體育運動協會可向台灣同胞授予運動技術等級證書。歡迎台灣運動員報考大陸體育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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