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辦理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 可申請政府補助

記者扶小萍/南投報導 2017-05-15 18:20

南投縣府籲企業設置哺集乳室可申請補助。(記者扶小萍攝)

政府關懷婦女哺集乳的方便,積極推動企業設置哺集乳室,106年度第2期政府補助雇主設置哺集乳室、辦理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經費,自6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開始受理申請,南投縣府籲請各事業單位踴躍提出申請,如有疑義,可洽2222106分機1821吳小姐。

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表示,為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協助受僱者解決托兒需求,勞動部於106年5月1日修正發布「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受理申請期間,第2階段受理申請期間原訂9月1日起,已調整為6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開始受理申請。

縣府表示,每一間哺集乳室最高可補助新臺幣2萬元;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托兒設施費用最高新臺幣200萬元;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每年最高新臺幣50萬元;提供托兒措施者(即雇主提供受僱者托兒津貼),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60萬元。

南投縣政府呼籲各事業單位能踴躍提出申請,請先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並於填寫完後列印,以郵寄方式向縣府社會及勞動處勞工行政科提出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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