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生效不得聯絡妻子 男竟尋短自焚亡

記者簡勇鵬/雲林報導 2016-07-18 13:33

劉姓男子疑因夫妻感情生波而尋短自焚身亡。(記者簡勇鵬攝)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22巷接防汛道路口某民宅前,昨(18)日晚上發生一起自焚案,一名接獲保護令劉姓男子,打電話未獲其妻接聽後,即往自己頭上淋下汽油點火自焚死亡,其自殺原因正由檢警調查中。

住斗南鎮埤麻里的劉姓男子(53歲),和其妻相差15歲,育有兩子,兩人感情最近生波,經法院今年7月1日裁定不得對妻有騷擾聯絡行為,不過仍在前(17日)天撥打25次電話和前往其妻住處找妻子,其妻不堪其擾乃向斗南派出所報案指控劉男違反保護令,經受理員警電話聯絡劉男出面說明。

據自焚現場監視器畫面顯像,劉男在昨(18)日晚上6時17分許,騎乘一輛白色機車前往該處,停放後坐在椅座上撥打電話,而後對方未接掛掉後,約在2分鐘後,將抽完的菸蒂丟掉,拿起預先放在踏板上的塑膠桶裝汽油,邊走邊往自己頭上往下淋並點打火機,整個人就瞬間變成一團火球,當附近住戶發現衝出時已無法搶救,經報請消防隊趕到時已成一具焦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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