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銷茶飲販賣機衛生不佳 衛生局稽查命令限期改善

記者潘姿瑛/高雄報導 2016-06-08 17:32

仁武區稽查。(圖/記者郭文君攝)

新興茶飲販賣機日漸盛行,衛生局為確保消費者飲用安全,已於5月起啟動茶飲販賣機稽查專案,截至昨日稽查結果2件標示不符規定,已裁罰。另抽驗8件產品,其中5件衛生標準不符規定,已在販賣機張貼檢驗報告書,週知消費者。

本次稽查專案第一階段對於產品標示稽查8處,有2件不符規定,已依食安法第22條規定各裁罰3萬元。第二階段針對產品衛生標準抽驗販賣機飲品8件,檢驗報告陸續出爐,截至6月8日檢驗結果, 5件衛生標準與規定不符。衛生局針對媒體揭露仁武區飲品製造場所不符乙事。該調製場所原於三民區,已於5月6日經衛生局稽查限期改善,查在限改期間該業者已遷移至仁武區,今會同FDA南區管理中心、消保官、經發局聯合稽查,對場所衛生環境缺失,命其限期改正,未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

有包裝之食品標示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違者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罰鍰。食品之安全及衛生標準依同法第17條之規定,屆期不改正者,違者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環境衛生依食安法第8條規定,違者依同法第44條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依食安法第52條第3項公布不合格名單。

高市衛生局籲請食品業者應依規定做好自主管理,確保產品的品質,若有任何食品衛生相關問題,歡迎逕洽該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7-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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