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傳禽流感 業者亂丟死鵝遭法辦

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2026-02-06 20:21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7週齡肉鵝1,626隻的撲殺銷毀作業/翻攝照片

115年2月4日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以下簡稱防疫所)接獲通報,口湖鄉一魚塭旁遭隨意棄置廢死禽(肉鵝),經追查來源為四湖鄉某鵝場場,今確診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7週齡肉鵝1,626隻的撲殺銷毀作業,督導業者完成場區清潔及消毒作業,並將依法開罰及函送法辦。

防疫所表示,現是禽流感好發的季節,請養禽業者務必落實禽場生物安全措施外,更應配合相關防疫措施。針對該案場隨意棄置,未主動通報疫情之行為,縣府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不予補償撲殺動物與銷毀物品的損失,並處最高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鍰;另死亡禽隻未依規定送化製處理,也將依《畜牧法》裁罰。

防疫所所長廖培志表示,確診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場與廢死禽棄置點都將加強公共區域消毒,同時進行兩處半徑1公里禽場採樣訪視作業,控制疫情傳播風險。

廖培志說,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會透過候野鳥遷徙傳播病原,再經由產銷系統水平傳染,請養禽業者持續落實禽場防鳥設施及門禁管制,人員、車輛與器具(含蛋箱與禽籠)進入禽場,務必完成清潔消毒,並提高警覺,每日自主觀察禽隻健康狀況,倘發現異常,應立即通報(通報專線:0932-690674),以防範病毒散播風險,避免造成產業重大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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