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管處盧淑妃處長與臺灣港務公司周永暉董事長簽署生物多樣性保育合作備忘錄。(玉管處提供)
面對全球生物多樣性流失與氣候變遷所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持續以科學為本、治理為軸,推動高山生態系的整合保育行動,並積極回應《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所揭示之「30×30」目標。玉管處於今(2026)年1月5日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生物多樣性保育合作備忘錄」正式將企業永續經營資源投入國家公園周邊之原住民部落合作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棲地營造工作,拓展國家公園生物多樣性治理的行動邊界。
公私協力新典範:從臺灣港口到脊梁山脈的守護
玉管處指出,OECMs 的核心精神在於即使非屬法定保護區,只要透過有效治理與長期管理,仍對生物多樣性產生具體、可量化且可持續的保育效益。此次與臺灣港務公司合作以「保育共生地」為實踐目標,透過制度化的公私協力機制,將企業的經營管理能力與永續發展理念,實質導入國家公園保育行動,加強高山生態系保育網絡。

玉管處與臺灣港務公司簽訂生物多樣性保育合作備忘錄。(玉管處提供)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我國重要國營企業,長期以「安全、效率、永續」為經營核心,並將永續發展與ESG 理念內化於港口經營、基礎設施管理及風險治理之中。且臺灣港務公司在長期設施維運、環境管理與跨部門協調方面所累積的治理經驗,正可轉化為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育的關鍵能力,使企業永續不僅止於港區營運,更延伸至對國土生態系的正向貢獻。

臺灣港務公司周董事長聆聽水里遊客中心導覽解說。(玉管處提供)
以科學治理為本,落實OECMs的長期保育行動
依合作備忘錄內容,雙方將聚焦於生物多樣性保育與 OECMs 實質作為,包括支持玉山園區及其周邊區域之生物多樣性保育與人文資源調查、長期生態監測與棲地保育措施,同時透過步道設施認養與環境維護機制,降低人為活動對高山生態棲地之干擾,兼顧遊憩安全與生態承載,落實「以管理支撐保育」之治理原則。

玉山為東北亞最高峰。(玉管處提供)
玉管處強調,社區周邊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並非一次性投入,而是一套需仰賴明確治理架構、穩定資源挹注與嚴謹監測制度的長期行動。透過結合臺灣港務公司之永續經營理念與資源支持,玉管處以OECMs 精神的保育措施為基準,逐步建立可複製、可擴散的公私協力模式,作為我國多元保育地景治理的重要示範。
邁向2030自然正成長:實踐永續發展指標
玉管處處長盧淑妃表示,玉山國家公園是臺灣高山生物多樣性的核心節點,也是國家推動自然解方(NbS)與整合式保育治理的重要實驗場域。OECMs 的推動,象徵保育治理從「單一保護地」走向「整體地景與多元參與」。此次合作不僅展現企業永續經營理念與自然保育目標的對
接,更讓國家公園成為連結科學、治理與社會行動的平台,逐步建構一個具韌性、可持續且共生共榮的生物多樣性保育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