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恆春第三核能發電廠(圖/資料照片,圖源:台電)
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攜手下,立法院於昨(13)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案,將核電廠運轉年限從現有的40年,可延長至60年,意圖讓5月17日執照到期停機的核三電廠2號機直接延役繼續運轉。今(14)日立院經濟、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出,要台電承諾重啟核電及不漲電價來換千億預算撥補。對此台電回應,核能使用以安全為前提,不能輕率以對,把核安作為交換條件不是負責態度,而千億特別預算用於健全台電財務,調節能源價格,減少對物價影響,台電也將盡全力開源節流穩定合理電價,在關稅衝擊下做全國產業後盾,希望國會支持。
針對立院昨日三讀通過核管法修法,修訂核電延役、重啟法規,台電指出,核能使用應對社會、後代子孫負責,包含核能安全的專業責任、核廢料處理的世代責任,以及民意共識的民主責任,其中,核安為核能使用最大前提,因而後續仍需待主管機關修訂子法及相關核安檢查要求事項,台電方能進行評估,草率評估或承諾無助於台灣能源轉型的合理討論,而核三2號機現有運轉執照有效期限為40年,為確保核安,5月17日屆期仍需停機。
對於今日委員質疑台電虧損是因不用核電所致,台電說明,以2022年為例,核二2號機及核三兩部機組皆仍在運轉,惟當年度台電虧損逾2,000億元;今年僅剩核三2號機發電至五月中旬,但今年預估虧損將較2022年減少許多,代表俄烏戰爭導致燃料價格飆漲才是虧損主因。
關於電價調整與特別預算千億撥補,台電強調,2022至2024年台電為減緩物價衝擊,吸收民生電價及產業電價未調足成本近6,000億元。政府預算撥補將有助台電持續投資電力建設、穩定供電,亦可降低電價調整影響,這也是為何產業界共同呼籲撥補台電以避免衝擊企業競爭力。
台電表示,台電不能保證電價調整與否,就如同沒有人能保證國際燃料價格不漲,我國電價調整由電價費率審議會專業決議,台電會將燃料成本與電業營運成本向審議會充分說明。期盼國會支持特別預算,這筆預算撥補可健全台電財務,提升台電財務韌性,以因應未來能源價格波動對民生物價造成的影響,屆時電價費率審議會也會將此撥補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