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實施爆竹煙火管制時間不得施放 違者最高可罰3萬元

地方中心/台東報導 2022-10-07 00:51

臺東實施爆竹煙火管制時間不得施放 違者最高可罰3萬元(圖/台東縣政府提供)

在節慶活動民眾常會施放爆竹煙火來熱鬧助興慶祝,但近年來大家越來越注重生活品質及安寧,尤其在夜間睡眠時間,依臺東縣公告爆竹煙火施放管制時間規定,晚上11時至隔日上午7時不得施放,但跨年晚會、元宵活動、迎神遶境民俗活動,或向消防局、警察局及環保局等單位專案申請許可者,得延長為凌晨1時至上午7時不得施放,各級學校上課期間、衛生醫療機構(診所除外)周圍50公尺範圍內則是全日不得施放,違規者依噪音管制法可罰款3千元到3萬元。

依據臺東縣環保局統計,今年截至9月底受理相關案件計有26件,雖多因時間不固定、音源停止,或在管制時間內勸導,環保局呼籲民眾施放爆竹煙火務必遵守管制時間,避免妨害他人安寧,一起維護舒適的生活環境品質。

臺東縣政府表示,施放爆竹煙火可增添節慶或活動熱鬧的氣氛,但在夜間民眾休息、睡眠時間施放,就會影響環境安寧,干擾到他人的睡眠,因此為維護大眾生活安寧,臺東縣依據噪音管制法公告爆竹煙火施放管制時間,呼籲大家共同遵守,當個好鄰居,也為活動樹立典範與傳承。

環保局指出,在對的時間進行爆竹煙火施放,熱鬧歡喜,但在禁止施放的時間,就請主動停止,尊重他人不受干擾安寧的權益,也不致收到違反施放時間的罰單,同時,也要向民眾宣導減少施放,且施放後隨手清理炮屑及空盒,避免造成空氣污染及環境髒亂,共同維護環境品質。

環保局呼籲,民眾如發現管制時段有施放爆竹煙火妨害安寧情形,可撥免費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電話(089)221999,或透過手機APP「公害報報」、環保署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等管道陳情,環保局24小時全年無休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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