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政策發酵 屏縣核准案件逐步增加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2022-01-06 01:33

危老重建政策發酵 屏縣核准案件逐步增加

自內政部於106年5月施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條例)以來,屏東縣府配合中央政策,宣導將危險或耐震能力不足之老舊建物拆除重建,以保護身命財產安全。屏東縣截至110年12月31日止,申請重建並核准通過已有14件,顯示出危老重建政策宣導效果逐漸發酵擴散,有愈來愈多地主加入申請,以提升居住安全與生活環境。

城鄉發展處表示,屏縣自107年1月訂定「屏東縣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作業要點」受理民眾申請,另也成立輔導團協助政策宣導、法令諮詢、結構評估申請、重建計畫申請…等作業,近兩年成效也逐漸顯現,109年及110年分別皆有7件的核准案件,另還有5件申請案件正在申請中,後續也將陸續提送本府審查與核准。目前核准通過的14件中,有8件集中於屏東市區,其次為東港鎮、潮州鎮及新園鄉等鄉鎮,其中有9件有申請容積獎勵,最高核准額度為26%。

城鄉發展處指出,只要是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且為合法的舊有建築物都有申請危老重建資格,依據危老條例申請重建除了有容積獎勵外,還提供稅賦減免、信用保證及資金補助等配套措施。以容積獎勵來說,符合危老重建資格者,最高享有基準容積1.3倍或原建築容積1.15倍的獎勵,如果在111年5月11日以前申請,還額外加碼6%時程容積獎勵;另外,重建期間還可享有地價稅全免,重建完成後再給予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優惠2年,若所有權人於2年期間未移轉,房屋稅還可以持續減半徵收10年。在經費補助部分,還可申請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費用補助每棟12,000元至15,000元,以及撰寫重建計畫書費用補助55,000元等。

城鄉發展處說,由於危老條例只適用到116年5月31日止,且時程獎勵逐年遞減,將間接影響到申請的權益,所以有意願申請的民眾得加緊腳步,趁早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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