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開新冠疫苗特別診 11家醫院受理急出國第2劑、持不良反應證明混打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21-11-02 22:02

(圖/資料照片,圖源:台北市府教育局)

對於新冠肺炎(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的疫苗接種,國內目前僅開放醫護工作人員接種第1劑AZ疫苗超過10周以上對象,可混打莫德納疫苗完成第2劑接種;打AZ第1劑出現不良反應者亦在核准混打之列,但須持醫院開立接種後不良反應診斷證明書,或衛生單位核發的嚴重不良事件紀錄。台北市府衛生局今(2)日宣布,將於長庚、宏恩、秀傳…等11家醫院開設特別門診,提供「AZ第1劑不良反應須施打不同製程第2劑」、「特殊需求緊急出國第2劑」、「第一類對象第1、2劑」、「孕婦第1劑及第2劑」等4類對象,可選擇接種AZ、BNT、莫德納或高端疫苗。

北市衛生局表示,新冠疫苗特別門診的服務醫院,包含長庚、宏恩、秀傳、協和婦女、馬偕、台大、景美、萬芳醫院及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中興及陽明院區,有相關需求之民眾,可逕至醫院網頁查詢及預約掛號。

備妥文件 現場評估及審核

北市衛生局表示,根據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若接種第1劑COVID-19疫苗後出現之嚴重不良反應,經醫師評估可能與注射疫苗有關,建議以其他不同技術產製的COVID-19疫苗完成接種。

民眾接種COVID-19疫苗前,需經醫師進行身體評估,接種前應與醫師充分討論及評估風險,包括選擇疫苗接種的廠牌、禁忌症、接種前後注意事項及可能的副作用等,充分瞭解後再簽署同意書。

為利合約院所醫師現場評估或審核證明文件,各類對象所需攜帶文件及注意事項:

一、AZ第1劑不良反應須施打不同製程第2劑:發生不良反應時應就醫,再持醫院開立接種後不良反應診斷證明書或衛生單位核發之嚴重不良事件紀錄,經醫師評估後擇適宜且可供應之疫苗廠牌,完成第2劑接種。

二、特殊需求緊急出國第2劑:請持有付款紀錄之機票與出國日程、留學入學證明或公司外派出國等證明文件。

三、第一類對象第1、2劑:醫事人員需檢附執業執照,非醫事人員請攜帶在職證明及其他相關佐證資料(醫院及診所非醫事人員第2劑混打需出示該醫療院所勞健保投保單)。

四、孕婦第1劑及第2劑:請攜帶孕婦健康手冊。若已生產者仍可依第1劑接種紀錄登錄孕婦身分別,依規定間隔提供第2劑接種。

有關台北市開設新冠疫苗特別門診的11間醫院資訊,可參考網址https://reurl.cc/Q6N4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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