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推動空污科技監測 提升環境管理效能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2026-05-27 11:17

成功大學曾庭科博士說明CEMS修正法規。

提升業者法規遵循意識、落實空氣品質智慧治理,新竹市環保局26日舉辦「115年新竹市固定污染源法規說明會」,聚焦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最新修正重點、電子式連續監測系統(CPMS)未來管理方向及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申請作業三大主題,透過淺顯易懂的法規解說與系統操作教學,協助業者落實申報資料「備齊、填對、送準」,降低違規風險,並攜手推動污染防制、節能減碳,共同提升新竹市整體環境品質。

環保局長江盛任說明,說明會共規劃三大主題,首先針對最新《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的修正重點進行深度剖析,包含粒狀污染物排放管制、強化防弊查核、精簡管制措施及提升作業彈性;其次,深入研討如何運用電子式連續監測系統(CPMS),對工廠煙囪及防制設備的壓降、溫度、洗滌液流量等關鍵操作參數,進行連續監控,以確保空污防制設備正常運作;最後則聚焦於「新竹市固定污染源申報管理審查系統」的操作教學,同時針對過往常見的許可證申請缺失案例進行解析,全方位協助業者避開許可證申請盲點,進而提升審查效率。

防制設備現場查核。

防制設備現場查核。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為精準確認固定污染源的具體位置、周邊環境以及用地合法性,市府正全力推動空污管理從傳統的「紙本審查」全面邁向「圖資化與數位化」。環保局提醒業者,申請固定污染源許可證時,務必將工廠位置、土地使用分區、周邊環境及最新航照影像等關鍵資料,進行「地籍套圖」整合,能大幅提升後續行政審查的精準度與稽查效率,藉由數位科技的輔助,達到透明、高效的環境治理目標。

環保局強調,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固定污染源,必須落實即時監測與數據完整連線,倘若發生監測紀錄不完整或傳輸逾期等違規情事,將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更將面臨停工、停業或廢止操作許可等嚴厲處分。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