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1999年921大地震過後,政府積極推動「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強方案」,適當改善建築物耐震性能,可在地震來臨時,發揮抗倒塌效果,保障生命安全,除針對公有建築物之外,並提供私有建物耐震弱層補強。不動產專家、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博士說,國震中心(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於官網說明,耐震弱層補強是過渡期的防災預防措施,能讓居民在實施都更拆除重建或完整補強前,漫長等待中,先提升建築物耐震能力,透過弱層補強計畫、經費補助,讓房屋軟弱層夠穩固,地震來臨才能屹立不搖;不過仍有老公寓申請到補助,卻面臨依然無法施工的困境。
政府補助修繕私有建築物的美意,卻有公寓住戶申請到補助後,還是面臨到無法落地施工的窘境。吳翃毅表示,新北市一處社區公寓是七棟連在一起的五層樓ㄈ字形結構物,經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危險度總分數R值分別是76、78.51,R大於45屬於未達最低等級。住戶說明該公寓其中四棟早在112年取得新北巿政府的弱層補強補助,採用A方案,每棟補助85%、上限450萬元,可以補強房子的軟弱層,但無法施工,原因出在少數居民不想參加。
耐震弱層補強能讓居民在實施都更拆除重建或完整補強前,先提升建築物耐震能力,不過仍有老公寓申請到補助,卻面臨無法施工的困境。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上述該公寓住戶強調,依建築法77條精神,建築物所有權人與使用人有責任維護建築物之構造及設備安全,爭取到國震中心補助經費,卻卡在部分住戶不想參加,那多數人的建築物公共安全能由誰來保障?吳翃毅指出,在國土署來板橋區公所宣傳老宅延壽活動當天,也有住戶提問,只是少數住戶無法凝聚共識修繕老宅,才是最大困境。
負責新北公寓補強設計的結構技師吳亮宇說明,這七棟五樓層的建物是ㄈ字形結構,原設計時有四棟參與補強,讓補強的配置尚可屬平均及對稱,但後續有一棟因部份住戶不參與補強,致使該棟無法施工,而此無法施工棟的位置是坐落於ㄈ字形結構右上角的關鍵位置,假設排除掉該棟辦理補強,則補強位置無法平均,雖仍可排除建物軟弱層,就怕萬一發生較大的地震時,仍可能發生應力集中或扭轉造成嚴重損壞。
吳翃毅表示,從弱層補助執行作業來看,當多數住戶努力爭取經費後,卻欠缺明確法源依據來取得不同意戶的認同,就像都更案,苦談都更多年,難整合住戶意見,而今法令可強制都更,依法申請政府代拆,只是從實務面來看,還是拖延時間,住戶的居住安全真的不能等。
道理聯合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住保會的公益律師呂柏寬指出,依目前的法律制度,地方市政府工務局得依據建築物損壞程度,評估並判定張貼紅黃單,再由工務局對所有權人開出行政處分,依建築法77條-1、命結構有問題的建物應限期改善、進行補強。他說明,國震中心的弱層補助為立意良善,可有效提供結構有問題的老屋第一筆緊急資金,但現況法制層面的配套卻無法跟上,當出現有不願意配合的「釘子戶」,不願依照政府核發的弱層補助進行結構補強時,政府單位無從行使公權力、強制釘子戶必須配合施工,只能由其餘區分所有權人透過漫長的司法程序來訴請釘子戶來配合,萬一房屋在這期間因地震又出現結構受損、甚至倒塌造成寶貴人命的損害,一切都已難以補救,現階段法律制度確實有改進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