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東大路受災戶房屋稅減免 採從速從寬從簡辦理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2025-11-06 18:58

竹市稅務局納保官現場勘查受災房屋。

新竹市東大路四段一處住宅大樓新建工程10月30日進行地下室施工時造成鄰近巷弄地面傾斜下陷,影響周邊民房安全,新竹市政府緊急撤離21戶居民進行安置。稅務局以「從速、從寬、從簡」原則,減免房屋稅。納保官於上月31日前往現場勘查,立即針對6戶應稅房屋辦理115年期房屋稅減免,最多減免新台幣3,500元,最少1,300元。並於當日即完成減免核定函,委請北區區公所轉交受災戶。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稅務局依據市府撤離公告,確認警戒範圍內受影響房屋計21戶,經比對稅籍資料,計有15戶屬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5,000元以下的免徵房屋;另外6戶應稅房屋,於現勘後主動核定免徵115年房屋稅,明(115)年5月房屋稅開徵時將不會收到稅單。

稅務局提醒,若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造成土地、房屋、或車輛受損,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請減免稅捐,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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