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府南棟大樓地下停車場機車改為收費停車5個月以來,已發生11起騎士遭停車柵欄「擊落」事件/陳致愷翻攝
嘉義市府南棟大樓地下停車場今年6月起機車改為收費停車,上路5個月以來,發生11起騎士遭停車柵欄「擊落」事件,市議員鄭光宏呼籲交通處應善盡督導之責,並要求業者透明化賠償機制;市府交通處長許啟明表示,已訂定一套SOP,完備後將要求業者確實執行。
鄭光宏表示,市府南棟大樓地下停車場500席機車停車格常一位難求,致市府上班員工及洽公民眾怨聲載道,為加強停車管理秩序,交通處委託停車場業者執行機車收費,6月試營運、7月正式收費。
但收費政策上路5個月以來,陸續發生11起機車騎士疑似未遵守「一桿一車」,不慎被停車設備的柵欄擊落事件,其中7人為市府員工、4位洽公民眾,兩位體傷者皆為社會處員工,其中一人因賠償金額與停車業者無法達成共識,現正申請調解中。
鄭光宏說,許多人質疑賠償過程標準不一,例如社會處4位同仁中,3人賠償一萬元、1人賠償8千元;另外,市府員工10月1日碰撞機車柵欄毀損,兩週後拿到需賠償8千元估價單。期間10月9日也有另位民眾同樣碰撞機車柵欄,質疑兩週內發生兩起碰種案件,賠償金額是否相同?兩次碰撞毀損業者都有更換設備嗎?
鄭光宏要求交通處應深入了解碰撞事件發生數為何居高不下,並提出精進作為。也應督導停車場業者透明化損害賠償機制,善盡協助員工及洽公民眾停車安全良善管理之責。
交通處長許啟明說,機車騎士發生碰撞事故,可能是還不習慣收費、未落實一桿一車及機車流量大,目前已訂定一套SOP,包括從事故發生、現場管控、蒐證、錄影、連繫肇事者並說明、賠償同意單、費用設備估價單及後續處理資料的存檔等,等一切完備後會要求業者確實執行,並全程錄影、保障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