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台北報導
惡鄰傳說再添一筆?藝人隋棠住進北市豪宅「大直傑座」已有3年時間,當初她以比原始開價便宜5700萬元購入,引發市場關注。
據了解,隋棠買下該豪宅時,屋齡28年、總坪數138坪,總價8250萬元,後來隋棠把這樓中樓物件裝潢得像偶像劇場景,令人稱羨。不料一家人實際入住後,卻屢屢遭到鄰居檢舉噪音問題,近日更爆出有積欠管理費的情況發生。
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7月時隋棠家的社區管委會以債權人身分,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要求隋棠繳清積欠的113,967元管理費,因為隋棠長期未繳納管理費,管委會發了多次存證信函催繳,但隋棠都未理會,因此才會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不過,法院審理時發現催繳文件送達地址是該社區大樓的8樓,收件人是大樓管理員,並非隋棠的戶籍地址,因此無法證明其是否有確實收到,因此法院認為程序上有瑕疵,要求管委會補提相關證明。
事件被爆出後,隋棠22日一早也貼出健身美照親上火線,以長文說明來龍去脈。隋棠直指,「事出必有因」。我們居住社區的管委會對於應該負責的社區維護修繕責任疏於盡責,導致這個社區多戶頂樓住戶們多年來飽受漏水之苦,家中裝潢和傢俱屢次的受到損害。以我這戶為例來說,我們已經遭受漏水損害長達三年,但向管委會反應要求處理卻屢遭管委會敷衍並完全置之不理。
隋棠說明,他們只能持續自掏腰包近50萬元修繕再行款項求償,並在和管委會之間溝通碰壁兩年後不得已只能依循法規和實務做法,並以合乎法律規定的管理費抵銷做為消極抗議的方法。其實我們只期盼喚醒社區管委會積極負責修繕屋頂平台漏水瑕疵,還應有權利於社區住戶們。
隋棠表示,之前已多次致函管委會,手邊都留有信函紀錄,期盼管委會不要扭曲事實企圖欺瞞網民公眾、詆毀我的名譽。隋棠解釋,會這樣說是因為其中某位委員致電我的法律顧問討論時,口氣蠻橫並揚言放話利用媒體傷我名譽,當場遭到我們駁斥並告知其法律責任,他才馬上改口只是玩笑話。因此,請管委會不要再試圖以任何手段規避賠償責任、阻止我們依法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