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老不惜當保人「掏500萬幫兒買房」鬧革命! 律師給6忠告:搶先付錢不是真正的愛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5-07-22 00:09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近日一篇母親後悔贊助兒子頭期款之文章,引發眾網友關注。該位母親感概,夫妻倆「未雨綢繆」掏出500萬元,幫就讀碩士的兒子購買預售屋,自己當保人,等兒子工作後再讓他慢慢償還後續房貸,未料引爆家庭關係破裂。

兒子與其女友達成共識,想在房屋過戶前和女友完成結婚登記;之後又突然宣布要赴日留學,不排除工作定居,為籌生活費可能把房屋賣掉。兩老一聽相當不滿,兒子則說重話:「跟女友在一起讓我感到人生真正的快樂,你們只會給我帶來負能量和痛苦!你們只在乎錢!」,兩老為此傷心,後續雙方無任何聯繫,關係降到冰點。

一篇母親後悔贊助兒子頭期款之文章,引發眾網友關注。示意圖,照片人物與本文無關/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攝影
小家庭、夫妻、居家。圖/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攝影

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家宏表示,對於父母幫忙孩子買房,他有6點建議:

1. 弄清楚孩子「需要」買房嗎?還是你自己想買。

從母親的描述他看起來是「父母想要幫子女買房」,讓兒子未來可以住,讀碩士的兒子「配合父母」購買。卻沒有想到兒子的女友也有規劃要出國,要兒子依照法律賣掉自己名下的「預售屋權利」,換取金錢出國。兒子只是把這預售屋當錢,而不是自己要居住的窩。所以後面母子意見不合才會吵起來。

蘇家宏表示,很多父母認為幫孩子買房是愛的表現,讓孩子未來有安穩的住處,讓孩子負擔房貸是培養責任感(或存錢)。可是,如果孩子自己並沒有買房的需求,反而可能帶來不必要的壓力與矛盾。

雖然父母親用心良苦,但有一種『熱臉貼冷屁股』的感覺,而不是愛的感覺,因為,孩子當時不需要買房。建議在做決定前,一定要跟孩子多溝通,確定孩子的需求和未來的規劃。所以奉勸,如果孩子不需要買房的時候,就不要幫他買房。

2.等孩子開口請求幫忙,才是愛的最佳時機

愛最美好的時刻,往往是孩子主動向父母尋求幫助的時候。當孩子自己意識到結婚後,需要在台灣安家立業,主動開口向父母請求資助時,父母能夠傾聽他的需要,不論是幫忙頭期款或是房屋的贈與,這份幫助不僅更有價值,也更容易讓孩子心懷感恩,珍惜父母的付出,彼此的親情也更加緊密。

3.贈與如果要附條件,一定要白紙黑字

有些父母為了幫助孩子買房提供資金,或把房產贈與子女,如果想附帶一些條件(或負擔),例如不能出售(出售需經父母同意),或必須自己居住,或房貸要孩子自己繳,如果違反可以把資金或房產拿回來;如果孩子不同意,父母親也可以考慮不要贈與。

以上這些條件最好用正式的法律文件明確規範清楚,白紙黑字,雙方都簽名在上面,不僅避免日後爭議,也能讓孩子更清楚父母的心意與初衷。

4. 一般家庭,財產放自己名下最好

對一般家庭來說,資產並不多,父母並沒有法律上的義務幫子女買房,也要為自己的老後存點錢,將財產或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確保資產控制權在自己手上,並視「子女態度」再給予適當支援,這樣可以避免因子女婚姻或財務上的變化,影響到父母辛苦累積的財富,確保老年生活的安穩與尊嚴。

5. 富足之家,適當運用財產信託把財產傳承。

經濟條件較為富足的家庭,為了節遺產稅,想要在生前利用每年贈與稅的免稅額244萬元來節稅,又擔心子女亂花錢,可運用財產信託工具,將金錢交付信託,每個月撥一定的款項給子女,或將房產交付信託,讓子女可以居住,但無法任意出售。

透過信託的機制,既能確保子女未來的生活,又能避免財產被隨意變賣或花用,讓財富在傳承的同時,也達到教育下一代珍惜並善用財富的目的。

6.善用遺囑執行人,替你守護家庭

每個人都要寫遺囑,把自己的遺產妥善的分配給配偶、子女,然而,如果沒有指定專業的遺囑執行人,子女們仍須互相協商配合,或子女不依照你的遺囑辦理。

其實這是一個非常溫暖且專業的安排,透過遺囑執行人,能夠保障你所留下的財產能夠完全依照你的心願被妥善執行,由遺囑執行人保管遺產、繳稅、清償債務等,由遺囑執行人把遺產分別交付給各個人,家人的關係不容易變得緊張,愛與溫暖才能持續流傳下去。

蘇家宏表示,「真正的愛,不是搶先付錢,而是等你需要時,我就在。立遺囑或辦理信託不是不信任,而是讓愛有清楚的邊界與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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