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場坍塌活埋小黃司機 桃市祭出重罰並加強稽查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2021-10-12 17:44

有關桃園市龜山區砂石場發生砂石坍塌意外事件,市府新聞處長詹賀舜表示,為避免再發生意外,市府勞檢處已對災害現場處以立即停工處分,要求業者確實改善。而該公司將砂石推置於建築結構物,卻未保持建築結構物的安全穩固,勞檢處研判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條規定:「雇主對於建築構造物及其附置物,應保持安全穩固,以防止崩塌等危害。」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且該災害造成東萬壽路車道阻斷顯已損及公共利益,勞檢處也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0條規定,裁處最高新台幣30萬元罰鍰。

詹處長指出,目前全案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偵辦中,後續市府將以聯合稽查方式,對於砂石業、土石方回收等相關業者加強稽查,以避免同樣的災害再次發生,鄭市長也已指示社會局與勞動局,對罹災家屬發給緊急慰問金5萬3,600元,並提供相關協助。

龜山區砂石場發生砂石坍塌事件 市府祭出重罰並加強稽查

龜山區砂石場發生砂石坍塌事件 市府祭出重罰並加強稽查



詹處長說明,該坍塌意外地點位於龜山區東萬壽路662號前(承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市府經發局調閱資料,該址原為金新豐股份有限公司,龜山廠於85年3月20日核准工廠設立登記(金新豐股份有限公司龜山廠),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砂石碎解洗選加工),於106年2月16日辦理工廠名稱變更登記為承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詹處長指出,該場址涉違反水土保持法,經市府水務局裁處、限期改善多次,並移地檢署偵辦在案。此外,該公司過去也曾違規擴大廠區範圍,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在縣府時期工商發展局(市府經濟發展局前身)即99年迄今,均查獲前述違規情形並裁處高達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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