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開始 自助餐、便當店業者未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最高可罰30萬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7-30 16:22

行政院環保署於今年初預告「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將於本年 (110)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本草案所指販賣業者鎖定自助餐店及便當店,若業者沒有依規定設置,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6萬至30萬罰鍰。

新竹縣環保局自去年(109)年起輔導轄內相關業者,已有122間店家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成為紙餐具循環友善店家,回收成效良好。

環保局呼籲尚未完成設置的自助餐店及便當店提早準備因應法規,應設置具有可分類、可堆疊的紙餐具回收設施,並在設施設置處清楚標示「回收標誌」圖示及「廢紙餐具回收」字樣,環保局籲請自助餐店和便當店於店內明顯處張貼海報、標語,提醒並宣導民眾用餐後落實紙餐具「清、分、疊」,共同提升紙餐具回收成效,宣導標語及分類貯存標示可向環保局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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