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浣熊咬傷狗急叩救援 婦人濫用公務資源挨罰1.5萬

記者劉冠宏/嘉義報導 2021-06-08 17:29

陳婦兒子飼養的浣熊咬傷幼犬/劉冠宏翻攝

嘉義縣陳姓外配3月間與丈夫開車撞傷流浪犬,飼養的浣熊又在4月間咬傷她帶回家中的幼犬,兩起案件陳婦不僅未將犬隻送醫,還狂打電話且態度不佳,要求家畜疾病所應立即派員處理,明顯濫用公務資源,家畜所依動保法開罰1萬5000元。

家畜所表示,陳婦3月向家畜所通報,有犬隻車禍受傷須救援,家畜所緊急協處後因傷勢嚴重,最後予以人道處置;4月時陳婦又通報幼犬車禍案件,雖經獸醫師悉心照護後恢復健康,但發現兩起案件並不像陳婦所述。

經家畜所追查,陳婦最終坦承3月案發當天,她與先生於開車途中撞傷浪犬,因曾詢問民間診所協助被拒,轉而通報救援專線尋求醫療。而4月通報的幼犬為其店家附近浪犬所生幼犬,她基於善心將其帶回關籠照顧,沒想到卻被兒子飼養的浣熊嚴重咬傷,因身上金錢不足,只好再次撥打通報專線。

家畜所所長林珮如表示,依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同法第30條規定,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可處新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

林珮如說,陳婦因未盡防範之責,不僅與丈夫撞傷犬隻,其所飼養的浣熊又咬傷幼犬,2次皆未立即將犬隻送醫,卻多次通報救援專線尋求救援,明顯有濫用公務資源之虞,雖事後為自己態度不佳向家畜所同仁道歉,但仍依法開罰1萬5000元。

陳姓婦人濫用公務資源,遭罰1萬5000元/劉冠宏翻攝

陳姓婦人濫用公務資源,遭罰1萬5000元/劉冠宏翻攝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