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低/中低風險國家入台鬆綁 3/1起短期商務可申請縮短居家檢疫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2-24 22:0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2021年3月1日凌晨0時起(啟程地時間),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指揮中心亦同步宣布,凡是列在疫情低/中低風險的國家,亦自3月1日起,恢復來台從事短期商務者申請縮短居家檢疫的措施。(圖/衛福部疾管署YouTube)

由於國際間先前出現傳染力更強的英國變種武漢肺炎病毒、南非變種武肺、巴西變種武肺,且台灣也出現變種武肺的境外移入案例,為防變種武肺病毒進入台灣社區內形成大流行,因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從2021年1月1日起,拒絕無居留證、無許可的外國人入境,亦暫停旅客來台轉機。但隨著全球武肺疫情變化,指揮中心考量國際疫情、國內防疫量能,及商務經貿交流等需求,宣布自今(2021)年3月1日凌晨0時起(啟程地時間),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指揮中心亦同步宣布,凡是列在疫情低/中低風險的國家,亦自3月1日起,恢復來台從事短期商務者申請縮短居家檢疫的措施。

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自3月1日起恢復低/中低風險國家/地區的可入境人士來台從事短期商務者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但申請者仍須符合「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之各項申請條件:

(一)為指揮中心宣布可入境之人士
(二)申請來台停留天數小於3個月。
(三)來台從事商務活動,且經在臺合法立案公司提具來臺相關證明文件之商務人士。

(四)出發地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低感染風險或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且登機前14天無其他國家/地區旅遊史。

指揮中心表示,符合前述四項申請條件之商務人士,於申請時應備妥邀請廠商提供之來台商務履約相關証明文件資料、在台行程表及防疫計畫,同時須準備登機前3日內採檢之COVID-19核酸檢驗(PCR)陰性報告以備查驗。

依據指揮中心公布的武肺疫情低/中低風險國家,為:

1.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紐西蘭、澳門、帛琉、斐濟、汶萊、寮國、諾魯、東帝汶、模里西斯、馬紹爾群島、不丹。

2.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澳洲、新加坡、越南、柬埔寨。

指揮中心說明,完成申請之商務人士如出發地為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於入境後可向地方衛生局申請於第5天自費篩檢,如為中低風險國家則可於入境後第7天自費篩檢,取得檢驗結果陰性報告後,即可向地方衛生局申請改為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後14天,並於入境後第15至21天進行一般自主健康管理。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僅能從事固定且有限度之商務活動,禁止至人潮擁擠場所,需有專人負責接送及全程陪同,以落實各項防護措施,採實名制,並記錄每日活動及接觸人員,不可接觸不特定人士,且應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另於入境後14天內均須入住防疫旅宿。

指揮中心表示,秋冬防疫專案暫停短期商務人士申請縮短居家檢疫迄今已執行近2個月。經審慎評估,國際疫情雖仍嚴峻,但考量我國與全球各地具密切往來關係,為使重要國際商務活動能逐漸恢復正常運作及振興國內經濟,且檢視去年短期商務人士申請縮短居家檢疫的實施情形,可藉由規範申請者於縮短居家檢疫期間,配合落實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各項防護措施,以有效降低社區傳播風險。

此外,指揮中心考量全球疫情自今年1月中達高峰後已趨緩,故自3月1日起恢復低/中低風險國家/地區的可入境人士來台從事短期商務者申請縮短居家檢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2021年3月1日凌晨0時起(啟程地時間),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指揮中心亦同步宣布,凡是列在疫情低/中低風險的國家,亦自3月1日起,恢復來台從事短期商務者申請縮短居家檢疫的措施。(圖/衛福部疾管署YouTube)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2021年3月1日凌晨0時起(啟程地時間),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指揮中心亦同步宣布,凡是列在疫情低/中低風險的國家,亦自3月1日起,恢復來台從事短期商務者申請縮短居家檢疫的措施。(圖/衛福部疾管署YouTube)



另外指揮中心也表示,現考量國內疫情穩定,且醫療量能尚有餘裕,自3月1日起,除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醫療需求外,國際醫療病患可透過醫療機構檢具相關資料、文件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該部將依其醫療必要性、療程延續性及風險性等原則進行審查許可,協助海外人士來台接受必要的醫療服務。

指揮中心表示,有來台就醫需求者,可申請其配偶或3親等內親屬2人陪同,必要時得增加1位居住國的醫事人員或其他照護者隨行,所需文件、資料包含:醫療保險證明、檢疫切結書、入境健康證明(表定航班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及收治醫療機構擬定的入境防疫計畫、醫療計畫書等,由醫療機構代申請人向衛生福利部提出入境就醫許可申請,醫療機構於取得衛生福利部同意函後,逕赴相關機關(構)辦理特別入境許可。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經許可入境來台就醫及其陪同者,需於旅客報到(check in)或登機時,均應主動向航空公司出示「表定航班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並於航程期間全程配戴口罩;入境後應依指揮中心規定進行14天居家檢疫,並於檢疫期間屆滿時配合採檢措施,檢驗結果為陰性者,始得至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但若有緊急醫療需要者,則可由收治醫療機構直接安排入住專責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經1次採檢結果為陰性後,接受醫療處置,但於14天檢疫期間需比照COVID-19疑似個案進行照護。

指揮中心另指出,申請人在台期間之各項檢疫費、採檢費、醫療診治費用皆為自費,收治的醫療機構並應負責協助安排其檢疫及採檢措施,包含防疫旅館住所、防疫交通接送、就醫前COVID-19核酸檢驗採檢安排、就醫療程安排等必要措施。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武漢肺炎防疫不恐慌!

肥皂勤洗手、公共場所戴口罩,減少聚會不握手,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生食肉品!

國外入境若身體不適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出現疑似症狀撥打防疫專線,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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