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把台灣國力打上太空 政院通過「太空發展法」草案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2-18 22:00

行政院表示,未來政府推動「太空發展法」以期結合各部會資源積極合作,共同打造太空經濟,成為新的護國群山,早日讓台灣製造的火箭,搭載著自製衛星上太空。(圖/科技部Facebook)

台灣先前透過美國太空探索公司(SpaceX)的獵鷹系列火箭,將福爾摩沙衛星七號系列,與「玉山」、「飛鼠」立方衛星順利打上太空,為台灣的氣象觀測、交通監測…等相關觀測,做出對世界極有貢獻的資訊收集與分享,這也代表台灣亟需在「太空發展」相關基礎多做耕耘。對此,行政院院會今(18)日通過科技部擬具的「太空發展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也表示,未來政府推動該法以期結合各部會資源積極合作,共同打造太空經濟,成為新的護國群山,早日讓台灣製造的火箭,搭載著自製衛星上太空。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2019年他上任院長後所批的第一份公文,就是「第三期國家太空計畫」。而太空產業也是總統蔡英文宣示的「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一,昨(17)日蔡總統主持國安早餐會還特別關心。

蘇貞昌也說近年來政府投入太空領域發展,不僅已有自製衛星、探空火箭之能力,民間也成立數家商業太空公司,逐漸形成初步衛星產業鏈。2021年新春的第一個院會,行政院提出台灣第一部規範太空活動、促進太空產業發展的專法,就是要宣示我國與國際接軌、積極邁入太空發展新紀元的企圖心。

蘇貞昌強調,除了先前核定250億元國家太空計畫,用來扶植衛星產業、培養太空科技人才,今日通過的「太空發展法」中,也明訂得以專責法人來推動太空發展業務。

行政院表示,未來政府推動「太空發展法」以期結合各部會資源積極合作,共同打造太空經濟,成為新的護國群山,早日讓台灣製造的火箭,搭載著自製衛星上太空。(圖/科技部)

行政院表示,未來政府推動「太空發展法」以期結合各部會資源積極合作,共同打造太空經濟,成為新的護國群山,早日讓台灣製造的火箭,搭載著自製衛星上太空。(圖/科技部)



蘇貞昌表示,隨著預算、法律、人才、產業鏈、推動機構,都逐步到位後,行政院會請科技部、經濟部、交通部與國防部等各主管機關積極合作,共同打造太空經濟,成為新的護國群山,早日讓台灣製造的火箭,搭載著自製衛星上太空,也鼓勵未來的大國民,勇敢逐夢,努力實踐。

行政院表示,「太空發展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科技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以下為「太空發展法」草案內容的要點:

一、第1章總則:明定本法立法目的、主管機關、用詞定義、為協助推動太空發展相關事項,政府得以專責法人辦理相關業務、主管機關掌理事項。(草案第1條至第5條)

二、第2章太空發展之基本原則:包含尊重國際公約規範、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原則、保障原住民族權益原則、兼顧國家安全及資訊透明。(草案第6條至第9條)

三、第3章太空活動及太空產業:發射載具或太空載具之辦理登錄、發射計畫之申請許可、發射場域之設置與營運及管理、太空資訊之運用、促進太空產業發展應推動之事項。(草案第10條至第14條)

四、第4章太空事故之處理:太空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責任保險或財務保證、損害賠償責任限額、太空事故之調查(草案第15條至第18條)

五、第5章罰則:未經許可於我國境內發射發射載具、違反規定未提供資訊、違反載具應辦理登錄規定之處罰。(草案第19條至第21條)

六、第6章附則:本法施行日期。((草案第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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