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區域」範圍 民眾可依法申請登記民宿

記者林詩涵/嘉義報導 2020-12-25 13:39

嘉義市政府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範圍/林詩涵翻攝

嘉義市地方創生跨出重要一步!嘉義市政府依據《民宿管理辦理》規定,今(25)日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範圍為嘉義市「西側至縱貫鐵路為界(南面)及博東路以南、垂楊路以北及新生路以西圍繞之區域(道路中心線以內)」。市府表示,為因應自由行及深度旅遊等多元旅遊風潮,提供旅客不同住宿型態的選擇,民眾得依《民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請經營民宿,盼帶動地方觀光產業再造,發展新的商機。

市長黃敏惠表示,1704年嘉義建城,至今已逾三百年,為台灣最早建城的城市,有著豐富的人文底蘊,巷弄更有許多小驚喜。嘉義市近6000多棟木構老建築,許多整修後保留原有韻味,讓老靈魂有了新生命。今年,台灣地域振興聯盟選中嘉義市舉辦第1屆台灣地方創生年會,代表嘉義市有發展地方創生的潛力,希望年輕人返鄉,藉由創新、創意及創業來提供不同的旅遊住宿型態,把觀光產業的餅做大。

觀光新聞處處長張婉芬表示,嘉義市舊城區本身就具觀光潛力,透過設計思維,可帶動地方觀光產業再造,發展新的商機。今年年初觀光新聞處就開始依《民宿管理辦理》規定,著手進行「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計畫。張處長進一步強調,並非在此區域範圍內的建物就可以就地合法經營民宿,必須符合《發展觀光條例》及《民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才能申請登記民宿並經營。如果民眾有進一步的問題,可來電洽詢觀光旅遊科05-2254321轉686、687或688。

嘉義市政府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範圍/林詩涵翻攝

嘉義市政府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範圍/林詩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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