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轟網管法箝制言論 NCC回應並無箝制言論自由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0-12-14 22:00

中國國民黨14日召開記者會,砲轟《網管法》意圖針對網路上對蔡政府不利的言論趕盡殺絕,該法若實施,未來台灣將沒有言論自由可言。對此,NCC回應網際網路是自由、開放、創新,不可能以戒嚴方式管制,《網管法》草案也未涉及言論審查,特此澄清。(圖/國民黨)

近日傳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在擬具《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後稱《網管法》)草案,外界擔心相關法令可成政府箝制言論自由的利器之一。中國國民黨今(14)日召開記者會,砲轟《網管法》意圖針對網路上對蔡政府不利的言論趕盡殺絕,該法若實施,未來台灣將沒有言論自由可言。對此,NCC回應網際網路是自由、開放、創新,不可能以戒嚴方式管制,《網管法》草案也未涉及言論審查,特此澄清。

國民黨表示,《網管法》中充滿了離譜、箝制言論自由的規範,條列如下:

1.規定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提供者得向NCC登記,美其名是「自願登記」,但實際上,NCC可以考量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市場影響或其他重大公共利益等,強制要求登記;未依要求登記者最高可以罰100萬,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2.規定網路視聽服務提供者必須在網頁中設置「我國內容專區」,公開揭露當年度自製或合製我國內容之具體措施與比例。若不遵從,最高可以罰50萬,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3.網路視聽服務事業必須定期向NCC申報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及使用情況等營業資料,且申報資料範圍由NCC認定並公告。違者最高可以罰50萬,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4.該法草案第13條屬於「帝王水表條款」,條文中規定只要NCC認定內容「妨害國家安全」、「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經限期改正未改正,最高也是可罰100萬,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5.該法第14條規定,網路視聽服務事業一定要共同成立或加入自律組織,遵守團體自律規範。若不照辦,也是最高罰50萬,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國民黨強調,上述諸多條文完全是威權時代箝制言論的作法,例如中天新聞台遭關台後轉戰網路,是否也必須向NCC登記,還要定期報告使用者數量、營業額等資訊?是否一定要加入自律組織,否則就是被罰到死?

國民黨提醒,《網管法》中的對象表面上針對Netflix、LINE TV等提供國內用戶收視業者,或是名其名要遏止對岸文化侵擾,但探究其相關規範其實不分國境,對台灣內部影響深遠,民進黨將《網管法》包裝成防禦台灣不受外部文化侵害的必然之舉,但卻掩蓋不了蔡政府意圖藉此逐步箝制台灣人民思想與言論自由,期盼國人有所警覺,絕不能再讓蔡政府恣意毀壞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與基本人權價值。

國民黨也說不僅是《網管法》,NCC進一步研擬《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將箝制言論自由的範圍更加擴大。此草案涉及社會大眾常用的Facebook、YouTube、Instagram等平台業者,若民眾在這些社群網站發文被指稱是不實消息,政府主管機關或檢舉人可要求平台將該內容下架,違者處以罰鍰。國民黨認為,民進黨政府磨刀霍霍,目的是將網路上所有異己的聲音排除,讓台灣成為「言論審查、不敢評論」的綠色恐怖時代。

國民黨並質疑,過去威權時期民進黨強烈反對箝制思想、限制創作自由的《出版法》,如今民進黨執政後竟然陸續推出《網管法》、《數位通訊傳播法》等,形同數位時代的《出版法》!目的同樣是要箝制人民的思想與言論,綠色權威復辟,民進黨早已背離過去的理想,反而事事以過去威權時代為師,極力限制台灣人民基本人權,如何對得起當年為台灣民主、言論自由犧牲奉獻的前輩?

針對國民黨指控《網管法》相關爭議,NCC聲明,網際網路是自由、開放、創新,不可能以戒嚴方式管制,該草案也未涉及言論審查,特此澄清。

NCC說明,面對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崛起,以及服務提供者本身跨境、跨產業與多元商業模式等特性所帶來的挑戰,NCC自2019年開始著手研擬該草案。草案主軸著重於如何提升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健全環境、保障我國消費者權益、帶動本土內容產業發展及確保整體視聽服務產業的公平競爭。

NCC澄清《網管法》草案所定義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是如Netflix、Line TV等串流影音平台服務事業,排除以使用者分享為主的社群平台,如YouTube、Facebook等。故將該草案與網路管制畫上等號,實屬誤解。

NCC強調,該草案目前仍在研議中,歷經多次學者專家及產業界諮詢會議,並舉辦兩次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對於該草案如有任何問題,皆可向該會表達意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而造成閱聽大眾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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