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告地價平均降2成 超過9成納稅戶受益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19-12-20 18:01

臺中市109年公告地價平均調降2成

台中市政府20日召開地價評議委員會,依循合法程序作出會議決議,全市109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下跌0.98%、公告地價平均下跌20.06%,全市29個行政區公告地價皆下跌,明年約有94%納稅戶應繳納地價稅額會減少,落實市府輕稅簡政的施政原則。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公告土地現值」採每年調整,作為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依據,臺中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20日召開評議會,考量近期本市土地市場價格呈現微幅下跌狀態,應反映市場動態,故109年公告土地現值酌予調降,評議結果全市公告土地現值平均下跌0.98%。

台中新光三越蟬聯地王(台中市政府新聞局提供)

台中新光三越蟬聯地王(台中市政府新聞局提供)



除部分開發區段微幅調漲外,其餘區段都是持平或下跌,調整後109年本市公告土地現值占市價百分比達90.31%,符合內政部公告土地現值達市價之9成的政策目標。臺中市地王仍由西屯區惠國段93地號新光三越百貨公司蟬聯,109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為66萬元,每坪約218萬元。

地政局表示,此次公告地價調整,經試算約有近94%的納稅人應繳的地價稅降低,一般土地平均減少約2,500元。但要提醒納稅人,前開稅額係以108年度資料試算,109年民眾的土地如有買賣移轉或使用情形變更等情況,地價稅稅額也會變動,因此,明年度應納稅額應以實際收到稅單為準。

吳局長提到,「公告地價」自106年修正為每2年調整1次,作為課徵地價稅的依據,依內政部規定,公告地價調整原則參考「當年公告土地現值」、「前次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原則,合理調整公告地價,同時兼顧地方施政需要與人民稅賦負擔。

地政局依上述原則,並廣納市民及各界之聲音,於9月30日至10月8日辦理11場公開說明會,多方考量各項因素審慎評議,評議結果全市109年公告地價平均下跌20.06%,本市29個行政區皆呈現下跌情形,明年全市約有94%納稅戶地價稅額將會減少,貼近民意與社會經濟狀況等原則。

地政局指出,跌幅最多的行政區為西屯區下跌32.26%,考量西屯區105年公告地價調整幅度較大,故本次會議依各項調整原則,進行合理調降;中區也下跌31.75%,希望藉中區公告地價調降,促進區域再發展。這次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調整結果,在完成行政程序後,將於109年1月1日辦理公告作業,屆時即可利用市府地政局及各地政事務所網路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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