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闖台豬肉製品驗出第2例帶非洲豬瘟 豬肉火腿中標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9-03-20 22:00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20日表示,繼2月15日首次自越南旅客違規攜帶豬肉三明治檢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後,20日農委會防檢局再次於越南豬肉製品驗出第2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圖/農委會防檢局)

中國自2018年8月以來,境內頻傳非洲豬瘟疫情,至今已有26省/市/區淪出現疫情,現在就連外蒙古、越南也傳出疫情,且越南疫情也擴散至19省。若非洲豬瘟病毒不幸入侵台灣,會帶來至少新台幣2千億元的經濟損失,且會嚴重打擊台灣畜牧養殖業、餐飲市場。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20)日表示,繼2月15日首次自越南旅客違規攜帶豬肉三明治檢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後,今(20)日農委會防檢局再次於越南豬肉製品驗出第2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顯示旅客自中國或越南攜帶豬肉產品入境,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

應變中心表示,由於來自越南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案例不少,防檢局自2018年11月起針對來自越南旅客違規攜帶或棄置的豬肉產品進行採樣,送畜衛所檢測非洲豬瘟病毒,迄今共檢驗84件,其中2件為陽性,分別為今年2月1件 (陽性率3.7%)、3月1件(陽性率7.7%)。

應變中心指出,第2例帶非洲豬瘟病毒基因的越南豬肉製品,是農委會防檢局高雄分局台南檢疫站採樣自越南胡志明市入境台南機場旅客棄置之豬肉火腿,該樣本經畜衛所檢測再定序確認,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及越南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

農委會指出,非洲豬瘟是由非洲豬瘟類病毒科之DNA病毒所引起,屬具高度傳染性的惡性豬隻疫病,目前沒有疫苗可預防。非洲豬瘟病毒耐性極強,可存活於冷藏豬肉100天、冷凍豬肉1000天、豬舍1個月、糞便室溫11天,並以接觸傳染為主,故成為非洲豬瘟的疫區之豬肉、肉製品或運送車輛及人員夾帶都將成為傳播途徑,目前雖未有傳染人類案例,但豬隻感染後之發病率與死亡率可達100%。

應變中心表示,越南自2月20日迄今已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通報於19省發生207件非洲豬瘟案例,顯示疫情持續擴散。應變中心呼籲,自越南及其他過去3年有發生非洲豬瘟的國家入境台灣,不要攜帶肉類產品,如違規攜帶豬肉產品遭查獲者,第一次將裁罰新台幣20萬元,第2次就裁罰100萬元,外來人士遭罰20萬元未繳清者拒絕其入境。

應變中心表示,由於東南亞地區與中國地理位置相連,往來也頻繁,因此已對泰國入境桃園機場旅客手提行李進行全面X光機查驗。但因柬埔寨、緬甸、寮國及泰國等東南亞國家尚未發生非洲豬瘟,因此旅客如違規自柬埔寨、緬甸、寮國及泰國攜帶豬肉產品入境,依據防檢局公布的裁罰基準,第一次裁罰3萬元,第二次及第三次分別裁罰30萬及100萬。

應變中心提醒民眾,出國旅遊不要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尤其是肉品,也不要網購國外肉品寄送台灣,未申報檢疫被查獲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處罰相當重,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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