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藥」掃除 「藥」怎麼丟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9-01-02 17:04

無法確定保存期限,應一律丟棄,以免使用後造成身體的傷害。

過年即將到了,又到年前年終大掃除的時刻了,每年到了這個時候家家戶戶總是除舊佈新。許多過期或變質的藥品,是民眾面臨的難題,常有民眾選擇沖進馬桶、洗手台,或隨便丟進廚餘桶,這些都是錯誤作法,因為汙水處理無法將藥品成分完全清除,後續會汙染河川、土壤,讓人們無意間暴露於受藥品汙染的環境。

藥品該如何大掃除呢?首先要了解藥品的保存期限,一般的口服排裝藥,完整的外包裝於片裝上面通常有標註有效期限,可放到其包裝上打印的保存期限。一般的口服散裝藥或是自行剝出的排裝藥,因為已拆封分裝,基本上可存放6個月。眼藥水、眼藥膏於開封後一個月即應丟棄。若無法確定保存期限,應一律丟棄,以免使用後造成身體的傷害。

丟棄過期或變質的藥品,如果是化學治療藥品(抗腫瘤藥品)、抗生素、管制藥品與賀爾蒙類等,由於對環境影響很大,需拿回醫院,由醫院協助處理;如果是一般家庭廢棄藥品,可依照下列步驟處理:

步驟1:將剩餘藥水倒入夾鍊袋中。

步驟2:將藥水罐用水沖一下,並倒入夾鏈袋中。

步驟3:將剩餘藥丸從包裝(如鋁箔包、藥袋等)中取出,全部藥丸放入夾鏈袋中。

步驟4:把泡過的茶葉、咖啡渣或用過的擦手紙等,和藥水藥丸混合在一起。

步驟5:將夾鏈袋封起來隨一般垃圾清除。

步驟6:乾淨的藥袋即藥水罐回收處理。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藥劑科鄭淑文主任提醒民眾,整理過後若有保存良好且在保存期限內未過期的藥品,建議於下次回診就醫時攜帶至醫療院所,請醫師評估是否續用,保障您的用藥安全且可避免不必要的醫療浪費,節省健保支出讓醫療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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