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兒童遊戲安全 標檢局公布充氣式遊戲設備國家標準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8-15 18:24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參考ISO國際標準,15日公布CNS 20187「充氣式遊戲設備-安全要求及試驗法」國家標準,希望能進一步提升充氣式遊戲設備安全。(圖/資料照片,記者黃芳祿攝)

充氣式溜滑梯、充氣式滑水道…等充氣式遊戲設備,因設置快速、機動性強,受到相關業者歡迎,在夜市、公園…等地亦受到兒童喜愛,可盡情玩樂。不過依據靖娟基金會統計,63.9%的家長曾帶孩子使用過充氣式設備,而且有21.4%的孩子曾因使用充氣式設備受傷。因此針對充氣式遊戲設備的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參考ISO國際標準,在今(15)日公布CNS 20187「充氣式遊戲設備-安全要求及試驗法」國家標準,希望能進一步提升充氣式遊戲設備安全。

標檢局表示,充氣式遊戲設備屬非固定式遊戲設備,可隨場地搭設,常見於各類兒童遊戲活動,公布CNS 20187有助於防範意外事故避免造成兒童傷害,並可作為權責機關之管理依據。CNS 20187規定之重點如下:

1.適用於2歲~12歲之兒童,使用人數依產品設計特性,考量使用者高度、遊戲區大小、活動類型、充氣形狀及出入口等因素,由供應商/製造商評估提供。

2.材料特性:使用之織物應具阻燃性及足夠的強度,以能承受使用者之重量,且不得使用有害物質(例如鉛) 。

3.錨固點數目:戶外使用時,所允許最大風速為38 km/h(5級風,有葉之小樹開始搖擺。),錨固點應分布在充氣式遊戲設備四周,至少6個錨固點,並須計算每側所需之錨固點數目。

4.防身體及衣物之誘陷:須以探測器對設備結構進行檢測,以避免使用者之頭頸、手指、頭髮、身體及衣物等於活動時被卡住或夾住。

5.圍牆:供使用者站立之平臺高度超過地面0.6 m時,應具圍阻使用者的圍牆,以避免墜落。

6.鼓風機:須具絕緣及防護網,並置於公眾不易觸及之處。

7.供應商/製造商應提供之資訊:包括(a)使用資訊:例如鋪面要求、使用者年齡、高度範圍及允許使用人數等;(b)安裝資訊:錨固方法、錨固點數目、最大安全風速及場地之最大允許坡度等。

8.監督:設備不應在無人(例:操作員、服務員等)監督管理下使用,並確定所需之監督人員數量及應具備的能力是否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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