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政策 南市8/1起將擴大發放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8-07-31 07:10

台南市政府配合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擴大發放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社會局採行與中央一致做法,依0-2歲幼兒3種不同的托育方式分別為「準公共化」送保母或私立托嬰中心照顧者、「公共化」送公共托育家園照顧及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由家人自行照顧者,自今年8月1日起,全面提供不同額度的育兒補助。

台南市社會局說,針對委託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及合格保母照顧幼兒的家長,一般家庭每月補助6,000元托育補助,中低收入戶8,000元,低收入戶1萬元;送到公共托育家園一般家庭每月補助3,000元、中低收入戶5,000元,低收入戶7,000元;未接受準公共化照顧的幼兒,若家庭綜合所得稅未達20%且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每月則補助2,500元的育兒津貼,中低收入戶者每月4,000元、低收入戶者每月5,000元。另為鼓勵生育,只要家中有第3名子女每月加發1千元補助。

面對新舊制度轉換,社會局提出5項因應措施:

1.原補助對象權益不受影響:原本已在補助名單內的家長,不需再提出申請,社家署會將資料轉移到新系統,保障家長權益不受損。

2. 召開新制度說明會:7月底前針對台南市立案私立托嬰中心及合格保母及公所共辦理6場新制說明會,針對受理申請單位說明相關作業流程。

3.普發宣導單張:配合社家署規劃,統一寄發宣傳單張給台南市0-2歲幼兒家長,讓符合條件的家長能充份瞭解新制度規定。

4.多元受理單位:針對選擇各種不同托育家長,提供多元的受理窗口,育兒津貼由公所受理、合格保母由本市4處居家托育中心受理、立案托婴中心則由托婴中心協助收件後送社會局受理。

5.兩個月追溯期:配合中央新制度施行,提供家長兩個月緩衝期間,新申請案件只要在107年9月底前提出申請者,補助款可追溯自今年8月起發放,107年10月以後恢復自申請月份核發補助款。

社會局長劉淑惠指出,新制度上路後家中育有0-2歲幼兒家庭,托育褔利都有提升,其中領取育兒津貼的受益家長將增加一倍,依社會局統計截至5月底,台南市幼兒數為2萬7,539人,舊制育兒津貼有父母一方未就業的限制,符合補助資格者僅42%,新制度上路後符合育兒津貼補助條件者提高為85.8%,受益家庭明顯增加。另以往舊制中有超過1,500名由阿公阿嬤等親屬保母照顧之幼兒,也因新政策受益,補助額度由原每月2,000元增加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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