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考照扣分標準新制2/1上路 19項關卡錯一次就掰掰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1-31 15:32

從2月1日開始,汽車駕照考照在及格分數70分的前提下,有17項評分提高或新增扣分,其中沒先蹲下檢查車底、未繫安全帶、出發前未轉頭看後方路況、開車未打方向燈換車道...等都將直接扣32分出局。(圖/交通部公路總局)

以往若要考取小型車駕照,只要去駕訓班上課,並通過一定時數的場內訓練、筆試、場內路考就能上路。也因為過程簡化,導致不少人實際開車上路無法適應現實道路狀況,因此不是不敢開車上路,就是大小事故不斷。對此,交通部修改小型車駕照考照流程,從2017年5月1日起將道路駕駛考驗(俗稱道路考)列為必考項目之一。而交通部公路總局進一步修改車輛駕照考照扣分標準,從明(2月1日)天開始,在及格分數70分的前提下,有17項評分提高或新增扣分,其中沒先蹲下檢查車底、輪胎等、直接上車發動引擎、未繫安全帶、出發前未轉頭看後方路況、開車未打方向燈換車道,都將直接扣32分出局。

公路總局表示,新制場考主要增加「行車前檢查及起駛前動作」等扣分項目,並強調安全駕駛觀念,將部分項目調整扣分,以小型車為例,新增5項扣32分關卡,分別為「上車前未察看車輛四周,車底及輪胎有無異物(狀)」、「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及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通過;未禮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並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以及「未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行車」。

另有3項由原扣16分調整為扣32分,包括:「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或未察看照後鏡並轉頭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以及「變換車道、轉彎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或未察看照後鏡並轉頭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

此次汽車考照場考項目調整如下:

一、行車前檢查

1、上車前未察看車輛四周,車底及輪胎有無異物、異狀:新增扣32分

2、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加重扣分16分增為32分

3、手排車發動引擎未放空檔或未踩離合器、自排車發動引擎未入P檔或未踩煞車:新增扣16分

4、起駛前未鬆開手煞車及檢查煞車作用:新增扣16分

5、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新增扣32分

6、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及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車通過;未禮讓行進中車輛、行人優先通行:新增扣32分

7、行駛前未調整座椅、頭枕或後視鏡:新增扣4分

8、起駛前未檢查儀表板:新增扣4分

二、鐵路平交道(含捷運)

9、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並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新增扣32分

三、環場道路行駛

10、上、下車開車門前未留意有無人車通過(下車應以2段式開門):加重扣分8分增為32分

11、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或未察看照後鏡並轉頭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加重扣分從16分增為32分

12、變化車道、轉彎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或未察看照後鏡並轉頭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加重扣分從16分增為32分

13、變換車道、轉彎後仍持續顯示方向燈(連續扣分):新增扣16分

14、未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行車:新增扣32分

15、未依序換檔(連續扣分):新增扣8分

16、考驗終點,停車後下車前未將引擎熄火或未拉緊手煞車(自排車未排入P檔):新增扣16分

四、其他技術操作

17、其他操作不當(含雨刷等基本操作),但對道路使用者無不利影響:新增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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