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門區光電廠使用焚化爐底渣回填地基 南市府將聯合稽查確認品質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2-05-20 16:11

台南市北門區一家太陽光電場利用魚塭興建,向澎湖環保局申請使用焚化爐底渣加上混凝土而成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回填地基,遭民眾質疑底渣的重金屬含量超標。對此,台南市環保局表示,澎湖縣環保局核定業者使用「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而且也提供每500公噸檢驗一次的重金屬毒性測驗報告,報告結果符合環保署規範,不過市府為求慎重,下週將由經發、農業、環保局前往光電廠聯合會勘查驗,確認回填底渣的品質。

環保局指出,業者確實曾向台南市環保局申請使用澎湖縣的焚化粒料(底渣),但焚化粒料用於基地填築,應高於現場地下水位1米以上,也不得用於農牧用地,環保局當時並未同意,業者也沒再申請。

但若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加上混凝土,製成「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就可由產生地主管機關—澎湖縣環保局核發工程管制編號,不受水位、用地類別等限制,使用管制較鬆。

業者轉向澎湖縣環保局申請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回填地基,獲澎湖縣環保局核定,澎湖縣環保局並以公文副知台南市環保局,台南市環保局獲知後,主動於108年11月至工地追蹤確認該焚化再生粒料是否確實做成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同年12月會同澎湖縣環保局會勘確認。後續再於110年2月24日追蹤土地現況情形,現場已成光電場。

台南市環保局指出,北門區這家光電廠地基回填工程,使用焚化再生粒料量為1.78萬公噸,環保署規範焚化再生粒料使用前每500公噸至少要檢測1次,並做重金屬毒性特性試驗,澎湖環保局均有提供詳細的資料,資料數據都符合環保署規範。

環保局強調,自黃偉哲市長107年上任以來已有3處工程,有意使用外縣市焚化再生粒料用於基地填築,環保局均秉持最謹慎、嚴格的態度評估對環境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迄今不曾核准。

經發局指出,這家光電廠是合法申請興建,針對民眾質疑業者回填地基的底渣毒性疑似超標,市府相當重視,經發局下週將會同農業局、環保局前往廠區聯合會勘,查驗確認地基底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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