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垃圾減量與分類 南市元旦起不再清運超商垃圾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0-12-28 12:19

臺南市8大連鎖便利商家共800多家門市,每月垃圾量約400噸,為免排擠家戶垃圾收運量,環保局110年1月1日起,不再清運超商垃圾,業者須委外清運或採用專用垃圾袋。環保局表示,此一新措施,將有助垃圾源頭減量、促進資源回收,預估一個月可增加40噸回收物。

110年1月1日起「臺南市連鎖便利商店一般廢棄物分類、排出規定、清除方式及處理場所」公告生效。除位於偏遠地區且家數較少的超商,可選擇向環保局備報,使用專用垃圾袋外,其餘一律須委外清運。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市長黃偉哲表示,超商是民市的好鄰居,但不可否認,也產生了不少的垃圾,超商自行委託清運垃圾,開創臺南市垃圾清運、垃圾減量分類新局面,共創政府與企業雙贏。

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連鎖超商如有資源回收物、廚餘清運的需求,環保局仍會協助清運。也希望民眾在超商消費時,能將垃圾妥善分類,將一般垃圾、回收物及廚餘分開回收,減輕店員負擔,一起做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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