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宣布區里防疫獎勵措施 每案最高2萬5千元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0-03-20 15:1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國人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領取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台南市長黃偉哲20日宣布台南市區里防疫獎勵措施,呼籲市民如果沒有必要,應暫緩或取消出國計畫,並推薦市民可到台南「世界之最」走走。

市長黃偉哲表示,在防疫期間區里防疫獎勵措施,包含防疫物資分配、積極訪視協助防疫工作,配合防疫並符合獎勵事項者,可由里辦公處結合台南市景點旅遊辦理社區觀摩,提供100案活動經費,每案最高2萬5,000元,尤其在世界各地疫情嚴峻時期,選擇出國遊玩會造成其他市長擔心,所以來台南徜徉在自然的大地美景,享受在地美食小吃,且沒有出國染疫風險或居家檢疫的憂心,歡迎來「世界之最」的台南走透透。

民政局表示,鑒於近日國內確診個案絕大多數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為避免民眾國外旅遊不幸染病,造成國內社區防疫壓力,依據黃市長指示擬定「臺南市獎勵區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政策實施計畫」,對於積極協助居家檢疫工作、協助資助或發放防疫物資(如口罩、消毒用品…等)、配合環境衛生整理及其他提供有助於防疫工作者,提供獎勵方案。

民政局指出,配合防疫並符合以上獎勵事項者,可由里辦公處結合台南市「世界之最」景點旅遊辦理社區觀摩,提供100案活動經費,每案最高2萬5,000元,搭乘遊覽車須於疫情緩和期間。另外,對於推行防疫有功人員(如里、鄰長、區公所人員…等)頒發獎項並列入績效考核,然而不配合防疫政策造成防疫破口者也會祭出酌減核給地方發展專案經費(如:健康生活、特殊節慶活動…等經費)及里、鄰長不列入表揚名單等措施,展現與市民一同抗疫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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