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於今(6)日部務會報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明定針對通報災害之不實資訊,或以任何方式散布,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或有危害安全之虞,甚至因而致人員傷亡情形,最高可處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圖/資料照片)
由於現在通訊科技進步,再加上Facebook、LINE…等通訊社群網站或軟體風行,訊息傳播速度比以往快,也因此「假訊息」帶來的影響比以前更廣泛,近期不管是重大災害、選舉都出現「假訊息」影響大眾的情況。為於災害時穩定民心,防制通報或散布災害相關假訊息,行政院內政部於今(6)日部務會報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明定針對通報災害之不實資訊,或以任何方式散布,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或有危害安全之虞,甚至因而致人員傷亡情形,最高可處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內政部表示,考量不實資訊之流竄已嚴重影響國人社交生活及社會安寧,而現今資訊流通的速度極快,不實資訊所產生之影響亦隨傳播速度等比層升。追本溯源,為阻絕不實資訊大量進入傳播市場進而造成無可回復之損害,對於明知資訊不實仍執意通報或散布者,即有立法處罰之必要,避免致生公共安全的危害。
內政部指出,由於重大災難是否發生或是否有發生之虞等資訊之正確性,影響民眾生活及公共安全甚鉅,若有針對災難之不實資訊為通報或以任何方式散布,皆會造成民眾大規模的恐慌並危害公共安全,故內政部擬具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增訂明知為有關災害之不實資訊而為通報者,科新台幣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另散布有關災害之不實資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或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員傷亡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內政部指出,「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將陳報行政院審查後,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