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電廠二期擴建重辦環評 桃園市政府發表六點說明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8-11-06 20:40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

針對國光電廠二期擴建重辦環評案,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6日代表市府發表六點聲明如下:

一、鄭市長認為,國光電廠位於中油桃園煉油廠內,目前已經確定桃園煉油廠遷廠的決策,因此,中油也正式放棄桃園煉油廠R3廠的擴建計劃,並且行政院也特別知會桃園市政府。

基於桃園煉油廠遷廠的優先性,國光電廠二期擴建計劃,經濟部及環保署應該喊卡。鄭市長對於國光電廠二期擴建,認為區位不宜,目前國光電廠附近已經是人口密集區,不宜擴大,同時,這個計畫與桃煉遷廠衝突,因此,市政府反對國光電廠二期擴建計劃。

二、國光電廠二期計畫為民國90年11月16日通過環評,增設一部裝置容量為48萬瓩之天然氣複循環發電機組。但自民國90年迄今,國光電廠未增設機組。市府認為,時空背景已經大不同,市府反對此一計畫舊案重提。

三、國光電廠於民國107年1月送提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將發電量由48萬瓩提高至51萬瓩,且天然氣用量22萬公噸/年,提升至26.28公噸/年,年運轉滿載時數由3,840小時增加至4,380小時,因規模擴增達10%以上,環保署要求重新辦理環評。鄭市長認為,舊環評已經有爭議,國光電廠再擴大,更沒有道理。因此,市府反對本計畫,也反對環保署通過本案環評。

四、鄭市長的立場是,「桃煉廠必須遷建,國光電廠不應擴建」。鄭市長也會向中央表達這項立場,並要求中油履行戴謙董事長對於桃園市政府及立法院的遷廠承諾。

五、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對於既有的國光電廠,仍然要求逐年降低空氣污染排放量,必須減少既有兩個機組的氮氧化物排放量。

六、鄭市長對於台電新設的龍潭高原天然氣發電廠,基於與浪漫台三線計畫衝突,發文明確反對,因此,政院已經退回高原電廠環評,放棄此一計畫。對於國光二期,鄭市長要求,配合桃煉廠遷建,直接退回此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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