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教授黃清賢:市長、官員應該進入議會接受監督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5-06-10 09:47


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黃清賢10日在市議會表示,賴清德市長一直拒絕進入議會接受監督,如同質疑法律有缺陷就不願守法;則不但將原本訴求的正當性,逐漸消耗殆盡,也可能在未來政治發展路上,被質疑有反憲政民主,恐得不償失。

 
受市議員王家貞、洪玉鳳之邀,出席市議會記者會的黃清賢教授說,府會的民主關係可依據地方制度法的第38條規定「直轄市政府對直轄市議會之議決案應予執行」、第40條規定「總預算案,直轄市政府應送達直轄市議會審議」、第48條規定「直轄市議員於開會時,有向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質詢之權」、第49條規定「直轄市議會開會時,對於特定事項有明瞭必要者,得邀請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列席說明」。

黃清賢教授指出,回到台南市的府會民主關係,縱使總預算案已於去年審議,但一些攸關重大民生需求,需要議會通過的追加預算案、墊付款案,甚至自治條例等,都需要市政府到市議會接受監督,才能審議通過,順利運作。

黃清賢教授表示,政黨惡鬥不只賠上政治人物的未來前途,更賠上台南的憲政民主制度,民眾在乎的是重大的民生與建設問題。為了台南市民,應該恢復府會關係,回歸正軌,市長、官員應該進入議會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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