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帶15萬出門慘遭飛車搶奪 學甲警半個月破案

記者邱仁武/台南報導 2016-11-17 16:46

前科累累的李姓男子半個月前在學甲區涉嫌飛車搶奪案,被逮捕歸案移送法辦。(記者邱仁武/攝)

前科累累的40歲李姓男子,半個月前在學甲區涉嫌飛車搶奪案後,學甲分局長鄭榮崑非常重視,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過偵查隊幹員全力追查,昨天循線在高雄市梓官區查獲當場逮捕歸案,宣佈破案。

學甲警方調查指出,涉嫌飛車搶奪的嫌犯李男(男、66年次、學甲區人、有竊盜、毒品、酒駕、過失致死及妨害性自主等前科),11月2日晚上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在民風淳樸的學甲地區四處尋找做案目標,行經學甲區宅港里宅港橋北端堤防道路時,看見66歲李姓婦人的皮包置放在機車前置物籃內,沿著台19線道由北往南行駛,李嫌認為有機可乘,尾隨李姓被害人,趁被害人停等紅燈時,搶奪被害人的皮包(內有被害人身分證、健保卡、印鑑1個及新臺幣15萬元)。李嫌得手後逃逸,被害人發現皮包遭搶奪後,騎乘機車追趕李嫌到學甲區三民路與三連路口,並未發現李嫌蹤影,返家後由家人陪同向學甲分局報案。

被害婦人向警方表示,因為朋友還她錢以及要付給友人會錢,才會有15萬元巨款,一時不小心才被搶奪成功,真是不捨。

學甲分局長鄭榮崑獲悉轄區發生非車搶奪案後非常重視,指示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全面直展開偵查工作,經過多日訪查搜證,昨天循線在高雄市梓官區將他查獲到案,李嫌表示相關贓證物都已經燒毀丟棄在河內,而且現金已經花用殆盡,警方隨即將李嫌依搶奪等罪嫌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中。

分局長鄭榮崑特別呼籲民眾隨身的包包,千萬不要放置機車前方菜籃或腳踏墊上,務必要放在置物箱內,不但防此被歹徒搶劫,也避免成為歹徒犯案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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