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失竊自行車 虎尾分局只花30分鐘神破案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2016-09-14 17:50

元長所警員李培誠掌握破案時效,積極調閱監視器偵辦,30分鐘即逮捕嫌犯追回失竊自行車。(記者陳昭宗拍攝)

虎尾分局元長所警員李培誠接獲民眾報案失竊自行車,立即向所長丁賢仁報告,並隨即積極由案發現場以同心圓方式調閱監視器,掌握時效,30分鐘後逮捕嫌犯追回失竊自行車,獲民眾讚賞與肯定。

李培誠表示,先透過監視器追蹤犯嫌離去軌跡,研判吳姓慣竊涉有重嫌,鍥而不捨至吳嫌家中訪查,發現他身著與行竊時之相同服裝,吳姓犯嫌當場承認其犯行不諱,且90度鞠躬懺悔,全案依竊盜罪嫌報請雲林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可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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