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確幸沒有期限!各超商為搶咖啡客源,都會不定期推出買第二杯寄杯享優惠的折扣方案,但都會設定兌換期限,行政院消保處30日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宣布未來超商的咖啡寄杯將沒有領取期限,只要民眾有消費就可拿到咖啡,兩大超商7-11及全家也對此表示,會配合政府法令規範。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業者以第二杯享折扣的方式促銷咖啡,由於寄杯服務常有時效性,讓過期的消費者權益受損;消保處與會四大超商及經濟部研商會議後取得共識,各單位皆同意消費者預付費用寄杯,基於平等互惠的理念,不應設有兌換有效期限;而除超商之外,其他咖啡連鎖店若有類似咖啡促銷活動,同樣須比照辦理。
7-11對此項規範表示贊同,會配合消保處的法令通知各店,如果現在消費者手上還有相關寄杯發票都能兌換,不會因領取期限而不能兌換。全家便利商店則稱,一直都是只要消費者有購買就能夠兌換寄杯,如果未來遇到不能兌換的狀況,可以向客服申訴保障權益。
消保處也提醒民眾,寄杯咖啡多以發票作為憑證,而小白單易日久褪色,為避免日後兌換不易辨識的問題,建議消費者購買後仍應盡早兌換寄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