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油品回收利用價值高 籲業者響應做環保

記者呂怡青/花蓮報導 2012-11-27 09:46

    
花蓮縣環保局為了輔導轄內機車行及汽車保修業者,依照法令規定、配合廢棄機油和潤滑油回收相關工作,27日上午9點於壽豐鄉代會舉辦南區鄉鎮的法規說明會,教導相關業者如何正確處理廢棄油品以遵守環保法令規範。
 


廢棄油的回收觀念雖然已日趨改善,但有部分業者對於法規與處理方式仍須加強輔導;行政院環保署早在101年1月1日公告後開始實施,依產源區分一般廢棄物與事業廢棄物分類管理規定,不過業者對於回收方法仍然有待督促宣導;廢棄油品回收利用價值仍舊很高,可以用於飯店、游泳池與多數行業的大型鍋爐燃燒用油,亦可加入鋪設馬路的瀝青當中,再生利用範圍依然很廣,既配合環保觀念、又能讓資源不斷循環運用。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課表示,其實業者回收廢棄油品的方式並不困難,只需要和領有合格登記之清運廠商簽訂清運契約、定期回收,自己準備較大型油桶累積廢棄油品,清運業者自然會有效的全數回收,而汽機車保修業者只需留存清運紀錄、就能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環保局長也表示,政策在推行初期、往往都會造成業者的無所適從,必須加強於輔導工作上,才能讓所有相關業者都能朝向符合規定的目標邁進,讓業者共同維護環境、重視環保,也能使資源得以有效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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