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暴增數百萬至破千萬!光電板新制若硬幹恐重蹈「土方之亂下場」?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6-08-06 17:33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已於今(115)年8月1日施行,規範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應依每20平方公尺設置1瓩太陽光電設備。原本8月1日就要納入住宅新建案,不過多數不動產業者反映相關配套措施不完善,後續維護也有極大困難,並會墊高建築成本,倉促上路恐會「大亂」。因此內政部、經濟部研議後,公告此次未納入住宅、店鋪診所,將採分階段施行,優先於較無爭議類型的建物來施行。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蕭成忠受訪指出,樂見政府「踩剎車」、未貿然倉促實行,否則將重蹈「土方之亂」的下場,後果不堪設想。

之前土方之亂就已造成建築業跳腳、市場亂遭遭,營建成本也大漲;而行政院跨部會協調並偕同地方政府推動多項配套措施,包括擴增填海造陸、大型開發工程及填埋型土資場等最終去化量能,也會持續精進管理、循環再利用及跨區調度等作為,有效提升土石方處理效率及資源循環效益。

建商樂見政府「踩剎車」、未貿然倉促實行新住宅裝設光電板,否則將重蹈「土方之亂」的下場,後果不堪設想。示意圖/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板,除長達20年穩定售電收入,還具有隔熱降溫效果。圖/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土方之亂有在解決 但還不夠?建商成本仍爆高

 

不過長期身在不動產第一線的蕭成忠透露,雖然政府有在處理土方問題,但實務上還是有一些執行的方法上有障礙,像是限制要多少面積以上的土方才可以直接清運到c點的終極處理廠、並限制每個處理廠一天的處理量;此外,主要是土方處理價格依然很高,雖然價格有比之前稍降、但還是降得不夠。他說明,以中南部一個透天新案來說,現況成本就比之前多出至少2、300萬元,大樓新案成本更是多出數千萬,雙北市的一個大樓案更多出上億元營建成本。

蕭成忠表示,光電板新制也是,建商的想法其實很簡單,不要在沒有妥善配套措施前就太快上路,除了未來的維護、管理問題,還有維修廠商缺少人力來進行後續修繕,建商的整體成本也會拉高、難以負擔;另外,光電板後續移交管委會也會產生很大的問題,這些配套如果沒有做好就匆忙上路,就會重蹈土方之亂的下場。

光電板新制急不得 若倉促上路後果恐不堪設想?

蕭成忠指出,其實諸多縣市政府的建築主管單位,多對於光電政策強制執行後續可能衍生的影響,評估後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而向中央反映,我們業界也聯合向政府持續反映難處,才讓中央暫緩把光電板設置納入住宅。他說,我們建議政府先把已確定要強制執行的新建物的SOP,全部都執行順暢後,再來考慮住宅的部分,否則就會跟土方之亂的解方一樣,看起來很明確,但是實務上仍有一些沒有辦法執行的狀況,造成政策的缺失,結果就是未先受益就先受害。

另外,臺灣省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也支持8月1日政府優先強制公有及工商建物設置屋頂光電的板,並應持續討論精進配套措施,以利第二階段順利推進住宅(H類)及店鋪診所(G-3類)建築。

臺灣省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吳國寶表示,為建立完整配套以打造可長可久的光電政策,臺灣省不動產建築開發公會聯合會建議,政府後續可持續推動以下配套措施,也希望政府待本會所提出的6點配套措施完善後再往第二階段來推進:

一、建立太陽光電設備消防安全設計及救災作業指引。

二、建立集合住宅光電設備產權、收益分配及管理制度。

三、建立設備除役、回收及循環利用制度。

四、持續提升台電電網容量及併網效率,改善再生能源併網環境。

五、建立不同建築用途之風險分級管理制度,依建築特性採取差異化推動策略。

六、持續透過獎勵補助、容積誘因及低利融資等措施,提高民間自主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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