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國土計畫限制,大安產業轉型露曙光」 議員楊啟邦成功爭取市府召開產業園區說明會

記者陳榮昌/台中報導 2026-04-30 14:19

大安區因國土計畫法劃設導致土地發展受限、地方產業長期沒落及青年人口外流等問題,市議員楊啟邦積極提案要求市府經發局針對大安區制定明確產業發展方針,並配合在地農業的產、製、儲、銷等農業相關設施所需用地,訂定具體規劃與期程。在其持續爭取下,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於30日下午在大安區市民活動中心召開「依地方需求建議台61線以西地區規劃輕工業或遊憩使用」座談會,邀請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立法委員蔡其昌、何欣純、市議員施志昌、李文傑及在地里長、鄉親共同與會,彙集地方意見,推動區域均衡發展。

市議員楊啟邦表示,大安是他的故鄉,長期受東北季風與海水倒灌影響,部分農地已無法耕作,加上國土計畫法將許多土地劃為「特定農業區」,依據「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6點,原則上不同意變更使用;同時「土地徵收條例」第83條之1也明訂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不得徵收。這些法令限制導致產業無法進駐、土地難以多元使用,年輕人看不見未來,被迫離鄉謀生。他強調:「不能讓鄉親眼睜睜看著土地卻無法使用,我們要爭取的是地方的未來。」

30日座談會由經發局長張峰源主持,市府都發局、農業局、觀旅局、地政局及大安區公所等單位皆派員出席。會中經發局簡報指出,依據113年大安區12位里長聯合陳情,市府已初步勘選台61線以西、北至農村再生地區、南至高美濕地保護區、面積約221公頃的範圍作為評估基礎。該區域屬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私有地佔96%(約212公頃),現行國土計畫指導為「樂農休憩策略區」,尚未指認未來發展地區。後續將依地方開發意願與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進一步劃設優先發展區塊。

針對後續執行方式,經發局提出將以「願意參與開發」及「簽具土地同意書」之土地作為初步規劃範圍,並建議透過鄰里系統及區公所協助收取同意書,以加速整合地方開發意願。會中也展示「第六公墓及周邊土地」約16公頃的示意範圍,其中私有地約12.58公頃(占79%),可作為優先評估標的之一。

楊啟邦議員強調,本案已歷經多次跨局處協調,包括經發局於114年5月函送區位勘定計畫予都發局納入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並於115年4月1日機關協調會中再次表達支持。他呼籲市府加速後續可行性評估作業,並要求相關單位定期向地方說明進度,「讓鄉親看得到進度,讓年輕人願意返鄉,讓大安不再是邊緣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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